关于公开遴选南澳县教育局2020年“强师工程”培训项目承办机构的公告
  • 2020-11-24 18:0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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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我县2020年“强师工程”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决定采取竞争性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秉持“公正透明、竞争择优、联合评审”的原则,重点对申报机构的培训实力、培训经验、培训方案、师资团队、相关辅证材料等进行评审把关,做到好中择优。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能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并为服务对象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三)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报。

  三、项目需求

  项目总费用依参训人数实际结算,培训费550元/人/天以内,所有培训工作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培训具体需求如下:

  项目一:2020年南澳县中小学财务人员专题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南澳县教育局相关人员及各主管财务副校长、中小学(幼儿园)财务专职人员。

  培训人数:50人。

  培训时间:2020年月12月中旬(6天)。

  培训地点:珠三角区域大学校区。

  培训目标:提高学校财务人员职业素质和业务管理能力等,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务人员队伍。

  培训形式:专家讲座、案例分析、互动交流、实地考察等。

  项目二:2020年南澳县中小学办公室人员专题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南澳县教育局相关人员及各主管办公室副校长、办公室人员。

  培训人数:50人。

  培训时间:2020年月12月下旬(6天)。

  培训地点:珠三角区域大学校区。

  培训目标: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履责能力;提高学校行政业务骨干的综合管理业务水平、公文规范水平、文字的撰写能力等。

  培训形式:专家讲座、案例分析、互动交流、实地考察等。

  四、申报机构要求

  (一)属于县区级或以上教师培训机构,且拥有县区级或以上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认可度高。

  (二)愿意承担本次规划的培训任务,并能按时按质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

  (四)主动接受南澳县教育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政策法规。

  (五)拥有健全完善的培训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培训的教学设施和生活保障条件,强化膳食卫生及住宿安全保障,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拥有客服服务热线,并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电子邮件等及时解决培训中各种问题。做好技术客服、教师培训客服、项目管理等服务工作。

  五、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培训机构申报书(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承诺函、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专家和名校考察安排)、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30日下午17:00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参照投标文件装订报送至南澳县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组织评审

  对通过条件审查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辅证材料、培训方案等)进行审阅评分。根据材料评审情况,按照评分由高到低顺序向南澳县教育局提交评审结果。

  (三)网上公示

  南澳县教育局根据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确定遴选的培训机构名单,并在南澳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nanao.gov.cn/stnajyj/gkmlpt/index)上进行公示。

  (四)公布结果

  经公示无异议后,南澳县教育局确定并公布我县“强师工程”培训承担机构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公平公正,每个法人单位资质仅限在我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申报工作中使用一次,多次使用为无效。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行,不得虚假设定,否则,以违约处置,取消承担资格。

  (三)培训费用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7〕260号)有关规定,培训费用按550元/人/天执行;费用包含学员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场地费、师资费、保险费及市内交通费等,不包城际交通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股长,联系电话:0754-86805217,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广新路南澳县教育局二楼人秘股办公室

  附件:

  1、附件1:2020年“强师工程”培训机构评审遴选标准.doc  

  2、附件2:2020年“强师工程”培训机构申报书.doc


  南澳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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