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澳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成本调查并参照汕头市中心城区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拟订《关于南澳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通讯地址: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95号,邮政编码:515900)
传真电话:075486803763,电子邮箱:najgg@126.com
附件:关于南澳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