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各镇(管委):
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3〕2号〕精神,结合《广东省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粤森防办(2023〕26号)《汕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汕头市公安局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森防办〔2023〕15号),县森防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南澳县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详见附件:南澳县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南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南澳县应急管理局 南澳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