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佳兆业航运文体投资(汕头市南澳县)有限公司提出的佳兆业航运集团前江湾海上旅游运动项目海域使用申请,于2021年7月5日经南澳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批准机关:南澳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关: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海域使用权人:佳兆业航运文体投资(汕头市南澳县)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佳兆业航运集团前江湾海上旅游运动项目
批准面积:15.2301公顷(其中,游乐场用海14.5099公顷,浴场用海0.7202公顷)
项目用途:旅游、娱乐用海
项目用海类型:旅游娱乐用海(一级用海类型)中的游乐场用海
使用期限:2021年7月5日起至2041年7月4日止
项目四至范围见附表。
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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