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图书馆规章制度
<2022-10-08 09:18 来源:本网发布机构:本网 【字体:
读者入馆须知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外单位人员入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2.在馆内借阅图书、机检、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如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3.图书馆是公共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良好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馆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4.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5.保持馆内肃静。不在馆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消音。6.爱护公物。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7.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8.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9.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检查,不得有不礼貌的言行。

借阅室读者规则

1.图书馆借阅室实行全开架借阅管理模式。

2.读者须凭借阅证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

3.读者个人的书刊、书包等物品不得带入室内,可放在大厅内的存包柜内。

4.保持室内清洁,废弃物放入纸篓,禁止在桌椅上涂写刻画。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吵闹,严禁在室内打手机。

6.选书时要正确使用代书板,对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者,工作人员要进行指导。

7.选好书后,要交回代书板,办理借书手续。工具书不外借。

8.停电或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暂停借阅。

9.入室读者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则。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入库资格。

存包柜使用规定

1.图书馆设有存包柜,供读者存放书包等物品。柜子未配锁头,请读者自带。2.存包柜仅供读者临时使用,下班后请读者将存放物品带走,不能占用存包柜。管理人员有权将柜子打开,进行清理。3.存包柜仅供读者存放书包使用,请勿存放贵重物品。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读者自负。4.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检查存包柜的使用情况,读者要积极配合。5.读者要妥善保管好钥匙,爱护存包柜。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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