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根据汕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汕头市南澳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反映。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5日。
联系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
联系电话:86802661。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