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澳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合作协议书》,广东南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积极履行职责,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充分发挥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作用,切实满足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的信贷需求,解决南澳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发展难、保障难的问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由南澳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给予全额贴息。按照先收后贴的原则,由本行先向贷款户正常收取利息,后代贷款户向县乡村振兴、财政部门统一申请贴息补助,乡村振兴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定后将贴息资金拨付到贷款户惠农补助“一卡(折)通”账户。
经整理汇总,本年度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笔数32笔,贷款金额1194690元,贷款余额为1163005.46元,应收利息总计24002.22元,应贴利息总计24002.22元。其中已结清贷款13笔,应贴利息合计11952.07元;未到期贷款19笔,截至2023年12月08日,应贴利息12050.15元。
现将广东南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电话:0754-86816270
附件:广东南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