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澳县青澳湾碳中和 示范廊道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复函
南发改概函[2022]18号
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澳县青澳湾碳中和 示范廊道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复函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
《关于要求批准南澳县青澳湾碳中和示范廊道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函》(汕环南澳函〔202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南澳县青澳湾碳中和示范廊道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统一代码:2206-440523-16-01-881620)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青澳湾,在青澳湾廊道建设碳百问互动装置1台、打卡画框1处、艺术装置1处、安装光伏LED柔性灯带(24V)1500米、户外光伏地砖灯2000条。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14.9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07.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3万元。
四、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南澳县青澳湾碳中和示范廊道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南澳县青澳湾碳中和示范廊道建设工程项目 概算核定表.xlsx
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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