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概函[2022]17号
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南澳岛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青澳湾和溪澳湾环境 综合整治工程)概算的复函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
《关于要求批准广东省南澳岛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青澳湾和溪澳湾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概算的函》(汕环南澳函〔202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省南澳岛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青澳湾和溪澳湾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统一代码:2205-440523-16-01-
640177)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青澳湾及溪澳湾,建设内容包括:1.在青澳湾沿海西片区改建截污管道203米(DN400双壁波纹管),并更换一座容量为25立方米的一体化提升泵站;2.更换、维护青澳湾生态景观带维护便道1公里;3.改建溪澳湾截污管道500米(DN300双壁波纹管),接入污水处理设施。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92.5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339.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34万元,预备费18.69万元。
四、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广东省南澳岛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青澳湾和溪澳湾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南澳岛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青澳湾和溪澳湾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概算核定表.xlsx
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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