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本单位有座落于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体育场内国有土地一处,土地原权利人为南澳县委老干部局,原《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南府国用(1994)字第05230800150号。因不慎遗失,本单位系上述土地的合法权利人,经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同意,现声明作废,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天内持合法证件向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有关规定申请作废证件。
声明人:南澳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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