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 2026-03-1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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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2025)粤0523执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0523执79号《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詹冬发名下位于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澄南公路南侧起云阁1幢615号房全套的1套房产,因无法取得产权证书原件,经南澳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委托将下列证书予以公示作废,并协助买受人单方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买受人

备注

1

粤(2019)南澳县不动产权第0007384号

詹冬发

房地产权

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澄南公路南侧起云阁1幢615号

许博翔



  声明人: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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