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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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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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25)粤0523执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0523执79号《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詹冬发名下位于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澄南公路南侧起云阁1幢615号房全套的1套房产,因无法取得产权证书原件,经南澳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委托将下列证书予以公示作废,并协助买受人单方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买受人 | 备注 |
1 | 粤(2019)南澳县不动产权第0007384号 | 詹冬发 | 房地产权 | 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澄南公路南侧起云阁1幢615号 | 许博翔 | |
声明人: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