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5-01-2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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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按照《南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思想基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我局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全体干部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法治建设战略部署要求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要求。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法治实效。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专题会议,把依法行政工作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以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执政。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成立南澳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大队)、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和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明确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定期检查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法治工作存在问题,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保障,将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动法制建设,建立法治决策规范

  1.全面贯彻“三重一大”议事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制定印发《南澳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议事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2.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我局配合县司法局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定期清理,进一步推动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3.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我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局重点、难点工作出谋划策,从法律层面上把好关。重大决策事项在党组会议民主决议的基础上,通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决策依法依规,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合理、规范、高效。

  (三)严格执法监管,提升法治管理水平

  1.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所有执法人员实现“一人一证,持证上岗”。二是充分利用省厅定期开展的“自然资源大讲堂”视频会议和市局组织的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辅导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充实、更新法律法规知识储备,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2.落实常态化执法监管。一是持续做好日常动态巡查,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巡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野生动物监管工作,落实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定期巡查各项制度措施,持续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推动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坚决把森林资源监测与管护落实到网格,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履行行业监管职责。2024年,我局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强势推进“两违”专项治理、森林督查、卫片执法等工作,对于实地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印发了《南澳县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毁林造坟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南澳县2024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2024年度市下达我县违法建设治理任务数20万平方米(2024年7月下发),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县累积清拆违法建设147646.85平方米,累计完成进度73.82%。认真开展第三批图斑自查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县森林督查违法案件0个。全力开展涉土专项问题整治,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县本级涉土问题整治任务量31.96亩,已整治26.77亩,完成比例83.76%,综合排名全市第一。

  3.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报送工作。及时录入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4.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对已办理完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四类执法案卷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自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

  5.多样化开展法治宣传。按照2021-2025普法规划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针对自然资源管理社会认知的“误区”“盲点”“热点”,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发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6.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梳理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形成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把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部门信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站上公布,由专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征地信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有效性。

  (四)加强培训教育,营造法治学习氛围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局领导严格执行党组(扩大)会议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干部学法考试考核、重大问题议事规范等制度,积极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多项学法普法活动,切实推动了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系统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系统的学习和考试,通过对学法系统中法律法规专题模块的认真学习,参与专题练习和年度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干,做到坚持不懈学、全面系统学、原原本本学,把学法知法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

  3.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我局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诱惑意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政治保障作用。

  (五)优化作风建设,推动法治营商环境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整体布局中,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二是强化党政廉政制度建设,围绕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动态排查廉政风险,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2.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可网办率、全流程网办率、即办率、一次办四个100%。严查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效能低下等行为,加强不动产登记等窗口单位的建设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3.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调研和评议,及时落实、回应检察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诉求。二是做好信访处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责任担当,认真走好党的群众路线。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访问题,着力把群众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解决,对一时不能办理的做好宣传解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制建设有待加强。在局内部管理制度方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管理还需优化;在部门规范性文件方面,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还需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专业性有待加强。由于机构改革后,局执法大队承担土地、规划、林业等执法工作,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但工作人员大多没有法学教育背景,执法队伍专业性仍然需加强。

  三是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于新政策、新规定的掌握不够及时主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不够全面和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强,执法监管工作的质效有待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高。

  四是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自然资源工作涉及土地、规划、林业、矿产、不动产等,相关政策法规更新快、变化大,基层普法工作不同程度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普法内容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力度还需加大等问题,下来还需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为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氛围。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党组对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的重要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全面抓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逐步建立健全局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确保决策科学、依法、民主。

  2.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好执法人员培育工作,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好、执法能力强的执法人员队伍。严格执行“早发现、早制止”的日常巡查机制和“零容忍”的严惩严处机制,坚持日常巡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深入开展土地、矿产、林地、海洋等执法巡查,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设,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决策于法有据、办事有法必依,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

  3.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生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发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日,采取送法上门、互动参与、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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