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有座落于南澳县后宅镇的房屋产权一处(详见下表),房屋权利人为中共南澳县委。因不慎遗失,我单位系上述房屋的合法权利人,经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同意,现声明作废,如与上述房屋所有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有关规定以予注销登记。
序号
权利人
管理情况
坐落
产权证
1
中国共产党南澳县委员会
中共南澳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南澳县后宅育新路7号楼宿舍1楼
粤房字第1675023号
声明人:中共南澳县委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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