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 2024-11-1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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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办有座落于南澳县后宅镇的房屋产权一处(详见下表),房屋权利人为中共南澳县委。因不慎遗失,我单位系上述房屋的合法权利人,经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同意,现声明作废,如与上述房屋所有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有关规定以予注销登记。

序号

权利人

管理情况

坐落

产权证

1

中国共产党南澳县委员会

中共南澳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南澳县后宅育新路7号楼宿舍1楼

粤房字第1675023号



  声明人:中共南澳县委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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