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澳镇赤石湾C片临时养殖海域》临时用海项目批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南澳县云澳镇人民政府提出的云澳镇赤石湾C片临时养殖海域项目临时海域使用申请,经南澳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批准机关:南澳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关: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海域使用权人:南澳县云澳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云澳镇赤石湾C片临时养殖海域
批准面积:18.4公顷
用海方式:渔业用海
使用期限:2020年11月9日起至2021年2月8日止
项目四至范围:
A: 117°03′51.224″E ; 23°24′22.279″N。
B: 117°03′59.480″E ; 23°24′22.275″N。
C: 117°03′59.467″E ; 23°23′56.758″N。
D: 117°03′51.212″E ; 23°23′56.762″N。
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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