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南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依法治理,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我局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会议等,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矛盾,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更好地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包括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党组会集体讨论后形成决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同时对法治政府建设、职权下放、政务公开、规范执法等各项工作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从领导层面上保证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四、推动法治建设重要举措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加快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手续,允许现场补正,推行“容缺受理”工作机制,当事人材料未齐全,不能现场补正的,允许现场补正,切实做到了便民、利企。2024年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2件,其中,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新办)4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3件,挖掘城市道路许可2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2件,城市生活垃圾准运审批1件。同时,积极推进二类排水户档案登记工作,二类排水户登记备案共12份。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
每月定期对城镇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和餐饮行业等开展专项检查,要求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召开城镇燃气专班会议2次,组织专班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燃气领域安全检查工作4次,查处违规储存燃气的“黑气点”案件2起,约谈不规范经营的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1家,取得规范化管理的预期效果。
针对县城区商户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摆乱卖等问题,持续统筹推进市容“六乱”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全面实施“721(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工作法”,集中力量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各镇(管委)主要道路(商业街)以及市场周边商户超门店经营、占道经营、租赁电动车乱摆乱放、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本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1万余人次,出巡执法车辆3960余车次,发放“门前三包”宣传单500余份,拆除各类广告招牌50平方,责令商户整改100余家,立案处罚43宗。
(三)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汕头市政务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公开指南,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建设,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条例对公示内容进行“三审三校”,截至目前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3条,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1条。
(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执法水平和法治思维,我局定期开展执法培训、以案释法,培训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行政执法热点难点等进行详细讲解,同时还要求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线上自学,查缺补漏,补齐知识短板。本年度我局共开展或参加相关单位举办的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3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各镇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2次。
(五)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我局制定《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行政执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服务性作用。同时成立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案件审理委员会案审制度》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减少以“集体讨论记录情况说明”代替制度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通过强化沟通协调,依法解决长期购房纠纷1宗,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物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的通知》,推动办理物业区域备案1个,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1个。
及时处理网络舆情9宗,高效处理12345热线平台投诉件271宗,处理办结各类信访件11宗,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推动建议、提案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牵头办理县人大议案建议1件,协助办理答复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件,市政协提案16件。
五、存在问题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
为做好旅游高峰期海滨路环境卫生及流动摊贩管理,我局经研究决定在海滨长廊靠海一带设置流动摊贩临时疏导区,从2024年5月1日开始到2024年10月15日结束,在这期间引导流动摊贩到临时疏导区内经营,加派执法人员实行集中整治+定点巡查,引导摊贩文明规范经营,同时安排环卫工人加强环境卫生保洁,让“烟火气”和“城市美”相伴共生。海滨路自设立流动摊贩临时疏导区后受到群众和游客的一致好评,但是临时疏导区停止经营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道摆放的问题又“死灰复燃”,不能彻底解决该问题,需要多部门统筹规划。
(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今年以来,南澳接待游客量骤增,尤其在旅游旺季期间,游客量更是达到峰值,在我县全面清退共享电单车后,游客的出行需求转向线下租赁电动自行车,导致线下租赁电动自行车生意火爆,很多沿街商户为招揽生意,私人购置电动自行车并停放在人行步道上,违规占用人行步道经营租赁电动自行车,影响居民和游客的出行环境。为做好县城区线下租赁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我局召开会议研讨管理办法,联合交警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但因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执法工作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减短行政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化
坚持政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要准确把握、不能顾此失彼。只有严格执法,才能让违法者敬畏法律,但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罚、显失公平的现象,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抓好普法重点工作和法治宣传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遵法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聚焦中心工作、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探索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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