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23 09:3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南澳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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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澳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共南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南澳县2023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澳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以及《南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实现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自然灾害引发群死群伤事件。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会,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三会一课”、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开展法治学习,深刻认识新时代法治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作用,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二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局年度学习计划、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法内容,通过组织执法案卷案审会、学法培训考试等,切实提升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基层。通过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等普法专题片,组织各有关单位、镇(管委)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举办安全生产法培训班,要求企业深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与使命。一是带头示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专题会学法等形式,开展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系统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南澳县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南澳县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

(三)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我局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认真执行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各项任务,推进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情况,对照省级、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主动认领涉及本部门职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明确清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工作。二是深化应急管理政务服务改革。为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政务服务改革,我局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涉企收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目前,我局全部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2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均为“即办”,全面取消“涉企收费”和“保留证明”事项,截至12月31日,我局今年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申请0件,公共服务事项1项。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我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按计划、抓重点、多联动、注说理、重闭环、强监督。一是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管对象、重点监管事项,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相关股室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月分解工作,做到每月检查有计划、有重点,强化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全面性,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强化“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更加透明化、公正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全面应用“广东省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系统”,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强化执法透明度,增强执法公信力。截至12月31日,我局开展行政监督检查190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宗,实施行政处罚9次,处罚金额39.77万元。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在行政执法岗位上、是否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等,局19名执法人员已完成申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四是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行政执法培训班,不断加强执法水平,目前已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工作,配发了部分服装。截至12月份,南澳县2023年1-12月排查单位累计数5022家/次,排查一般事故隐患累计数1860个,累计完成整改数1859个,整改率99.95%。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普法落到实处

一是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调整我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印发《南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专题培训班、“广东应急管理大讲堂”视频讲座等学习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教育。二是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段,通过搜狐新闻、南澳电视台、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流动广播车、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和微信等进行普法教育宣传。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开展安全宣教进企业活动,对全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通过开展安全管理、风险点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演练、事故案例警示等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印发《南澳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南澳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程序,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提升我县应急处置联动效能。在原有《南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细化成《南澳县森林火灾扑救流程图》《南澳县森林火灾扑救流程表》和《南澳县森林火灾现场救援工作指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我县预案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各部门修订本行业专项应急预案的统筹指导工作。2023年以来,截至目前,县三防指挥部共启动、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9次,启动、结束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各3次,启动、结束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各7次,启动、结束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各7次,启动、结束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各3次,启动、结束防风I级应急响应各1次。二是法治引领工作开展,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自查自纠工作。对5个已建成了示范社区,分别是云澳镇云英社区,后宅镇西山农村、羊屿村,青澳管委六都村和深澳镇金山村等5个社区,对照《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深入开展示范社区维护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不断提升综合减灾能力。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置信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同时落实各镇(管委)做好设卡检查、人员排班工作,确保有火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火灾扑救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全面掌握本地区山林动态,严格遵守火灾上报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如下:
  (一)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近两年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局执法人员在法治理论方面的学习,常常是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系统性的全面学习不够,队伍的知识结构不够全面深入,距离人民群众的服务要求还有差距,“法律明白人”队伍力量仍较薄弱。
  (二)群众性普法方式不够新颖。当前普法形式更多以科普教育、发放宣传资料为主,与群众互动性环节深度不够,普法形式单一、趣味性不够、科技赋能较少,对群众的学法吸引力不足,难以调动群众自主学法积极性。另一方面,大部分普法活动群众参与程度较低、精准度不足,尚未达到“可视、可听、可玩、可互动”有机结合,群众学法吸收程度有限,未能真正学以致用。
  (三)普法工作转化成效不够高。虽然我局将安全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但是从安全隐患的整治效益看,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仍然存在重生产效益,轻安全生产的思想,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从安全普法教育看,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不到位,存在“走过场”“应付检查”的问题,未将安全普法纳入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员工法治意识未能真正达到“质”的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中央、省、市、县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工作的相关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提升法治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学用结合,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认真执行《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时认领、调整所涉及事项,继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监督。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通过配齐行政执法服装和装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提升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水平。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法治业务培训及法律知识竞赛,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努力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上有新成效,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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