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南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南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管委)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
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
5、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8、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交流与合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本局设置4个股及1个执法分局:人事秘书股(法制股);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职业健康管理股;执法监察分局(执法监察大队)。
局本部共有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财政拨款在职人员 13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11人,全额拨款工勤在职人数2人,本局没有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南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度总收入218.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1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08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办公场地维修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补助。
3.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南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度总支出218.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99.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比去年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加48.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比去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加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
费增加。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2.31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增加34.36万元,增加18.84%,其中:行政运行109.65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72.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1.6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比去年决算增加5.23万元,增加81.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南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3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使人员经费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南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77万元,增加19.3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万元,主
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安全生产监管182.3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9.65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7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7万元,完成预算7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万元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持平;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万元。减少上1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万元,减少上11.%;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万元减少上11.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占47%;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占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万元,2016年局机关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及检查。
3.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共国内接待18次,接待人数共 155人。主要包括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92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检查增加;二是安全生产应急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 2月3 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无涉及在绩效管理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夯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南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