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处罚案件公告
  • 2024-04-24 08:5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南澳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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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处罚案件公告(2024-2)
单位 (个人)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金额
南澳县裕源贸易有限公司嘉通前江加油站变更营业执照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但未在20个工作日内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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