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澳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为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找准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着力点
县卫健局坚持“理论学习为先、实干服务为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卫健领域实际,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理论学习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强大力量。8月20日,在县人民医院大会议室召开县卫健系统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90名卫健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每月召开县卫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每季度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二)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行业特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医疗卫生机构。二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各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学法考试,提升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三是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以学促干,积极担当作为,以身作则,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用人管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执行力及工作能力。
(三)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审议卫生综合执法监督等重要议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做好省级行政职权承接工作及加大行政职权下放力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3〕68号)文件精神,我局承接的事项为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跨省义诊活动备案2个事项,承接后我局及时在政务服务网上认领补全,并在南澳县卫生健康局官网上及时公布承接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主动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做好调整实施事项的衔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时限,为申请人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2024年7月3日根据《南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由镇实施的县级行政职权的公告》(南府〔2024〕13号)的规定,涉及我局的6项行政职权调整由镇(管委)实施办理。二是开展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以“分步骤、强规范、重检查”为工作导向,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新推出的“许可事项”板块完成行政许可事项主项的认领注册、子项的认领拆分、实施规范的优化制定及实施清单的纳入和编制等任务。三是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我局所有受理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2024年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共受理191件,已办结191件,办结率达到100%。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执法行为。2024年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共公示行政检查信息290宗,行政处罚9宗(罚款5宗,警告处罚4宗)。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国家随机抽查任务共抽取53家被监督单位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已完成任务数53家,检查未发现问题。
2024年共处理违法行为案件9宗,其中:公共场所违法案件3宗,罚没金额3500元整;医疗场所违法案件2宗,罚没金额21,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340元整;餐饮具消毒单位违法案件2宗,警告2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违法2宗,警告2家。
(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在规范公开程序和格式的基础上,主动实行政务公开。我局的政务动态、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信息,按程序审查后,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向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并对外公布了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反映意见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及公信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一是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关工作制度。 2024年无因行政处罚不当引发投诉上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重大事故问责情况。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024年共受理12345投诉平台的有效工单67件,均按要求及时办理。三是依法指导开展医疗纠纷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2024年我县共有医疗纠纷3件,其中,通过医疗机构调解1件,医调委立案受理的医疗纠纷案2件,已成功调解2件。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学习宣传贯彻新颁布、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抓好社会普法宣传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好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和疾病防治纪念日(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广泛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推进顺利,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要求及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一是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与执法要求存在差距。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受制于各地实际情况,卫生监督机构在设置、编制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同地区的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设置模式不同,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另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与执法要求存在差距。
二是普法宣传工作仍存在形式陈旧、方式单一、缺乏创新,难以引起公众的兴趣和关注的现象,未来还需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工作成效,提高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可度、支持度、参与度。
三是监管机制需持续健全,及时跟进监管措施做好“放管结合”,建立完善“双随机”制度加强日常监管、重点监管,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随着卫生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卫生执法监管任务不断增加,监管面广、量大、点多,如何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准确运用执法手段达到日常管理目的,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等方面有待深入研究和探索。
四是学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新实施、修订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较多,行政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对新实施的法律法规缺乏主动性、系统性的学习,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与现实执法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法治基础不够扎实,有待再加强法治学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部署和工作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动态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确保在“放”的同时能够“管”得住,通过更好的服务促进“管”。
二是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加强学习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强案卷管理,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同时,加强社会普法教育宣传,提高监管对象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管。进一步整合优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资源,科学划分执法权限,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认真组织稽查,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营造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不断拓宽监督、投诉渠道,方便企业、群众对机关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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