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部署制定整改方案
巡察反馈后,县审计局党组及时印发《中共南澳县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通报》和《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向南澳县审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新闻稿,在全局和政务网站进行公开。2024年8月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24条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明确各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和承办股室(中心),各股室(中心)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建立整改机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县审计局党组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对照整改问题台账,逐条整改落实,查找薄弱环节、查漏补缺、解决难题,不断强化巡察整改工作质量。各班子成员围绕牵头整改事项,逐一对照研究、逐一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审计局领导班子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导检查,各责任股室(中心)严格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目前,对巡察组指出的24条问题,我局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8月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24年8月20日,召开全局会议,深入学习《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汕头市审计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2024年8月1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开展学习讨论、交流。
2.针对“规划贯彻落实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温学习《广东省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汕头市审计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省审计厅《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合理有效贯彻落实。二是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在梳理规划覆盖年限内工作思路的基础上,研究近中期审计工作思路,特别是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谋划项目,推动审计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3.针对“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职能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审计组在开展年度审计项目时,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的范围;二是加强对相关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促进被审计单位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三是印发《南澳县审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
4.针对“大数据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融合,利用各部门提供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拓展审计深度、广度,更好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4年6月,我局荣获汕头市审计业务与大数据审计职业技能竞赛“审计业务技能类三等奖”“大数据审计技能类三等奖”等荣誉。二是在2024年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中,审计组采用数据分析和地理信息技术手段核查问题,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项目实施节省了宝贵的人力与时间,为后续审计项目开展开拓了新的工作思路,提升了审计监督效能。三是1名审计人员获得系统运维工程师(数据库管理中级)和软件工程师证书。四是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审计人才的培养,推选1名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计算机培训。
5.针对“发挥审计职能服务“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方面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开展我县“百千万工程”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农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相关项目建设情况,推动中央和省市县涉农领域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助推“百千万工程”实施。二是聚焦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派员配合市局开展2022至2024 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相关部门和乡镇(管委)党委、 政府对县域经济发展等政策指导及任务目标细化情况,推动“百千万工程”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
6.针对“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广东省审计厅于2024年5月9日印发《广东省审计厅关于修订<广东省审计厅审计移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审法〔2024〕3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各县(市、区)审计局可结合本地区审计工作实际参照执行。我局于2024年5月15日将该文件转发至各股室(中心),并于8月20日组织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习,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实施。二是我局于12月20日举办审计干部审计案件线索发现和查办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个人查核问题和发现线索能力。三是针对近几年来,我局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报送县委、县政府,该专报得到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的重要批示。2024年报送审计报告8篇,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1项,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7.针对“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关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要求各审计组在开展对优化营商环境涉及职能部门的审计项目中,将有关单位落实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列入审计内容,并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对有关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8.针对“开展民生审计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2025年年度审计计划草案制定中,已增加民生审计项目的数量和比重,加强对民生领域审计力度。
9.针对“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审计组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对2020年以来审计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整理,完善整改台账,更新整改情况;三是审计组围绕2023年开展的审计项目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2个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和“回头看”;四是对被审计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我局提请县政府进行督办,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结果转换为治理效能。四是制订《南澳县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贯彻措施》。
10.针对“截止2023年底,尚未开展自然资源审计和国有企业公司审计”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国有企业审计列入2024年项目计划。一是聚焦护资源,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围绕推进县委县政府关于“绿美南澳”生态建设的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为目标,开展1个部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二是聚焦促发展,强化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围绕国企高质量发展,开展1个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审计。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22年开始,严格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2024年7月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已分别按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接下来将长期坚持。三是从2023年开始,我局坚持每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2024年8月30日,举办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工作专题教育培训。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针对“食堂管理制度制订不完善、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订《南澳县审计局机关食堂食材出入库管理细则》,并对食堂采购的米、油进行出入库管理。二是已按有关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针对“防水补漏、空调拆卸搬运工作未能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办理,物业管理服务没有遵照一般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服务优先招投标或是询价的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今后应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二是我局2025年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3.针对“发票项目内容明细未进一步具体细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相关事项补签服务合同,并根据原服务内容细化服务明细。
4.针对“支付公务车辆维修更换蓄电池人民币480元,未见单位领导维修事前审批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今后应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
5.针对“支付实习生生活补贴不规范、发放物业管理人员慰问金不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履约验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数字财政开通“到人到企”业务模块之后已全面落实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杜绝出现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二是相关人员已退回节日慰问金,并已上缴财政。三是已对购买A4纸有关验收报告单落实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核实并补办手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满时梳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按实际服务内容组织验收并出具报告。
6.针对“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工会已退回2021年补充经费,并已上缴财政。
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我局已对建筑图书补录入固定资产。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针对“提醒谈话质量不高、次数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8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广东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提高对提醒谈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原提醒谈话资料重新审核,落实相关人员完善手续。
2.针对“局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中共南澳县审计局党组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对党员干部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和提醒谈话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审计业务全过程、各环节。2024年共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提醒谈话5场次。二是2024年7月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接下来将长期坚持。
3.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明确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会议记录分开记录。
4.针对“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8月30日,已修订完成《中共南澳县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
5.针对“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8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选人用人工作,规范严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干部选拔严格按要求规范程序,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做到细致认真。2024年3月16日,我局已印发《南澳县审计局2024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今后将严格考核结果运用。2024年8月,局党组严格按照程序,制定考察方案、开展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和正式任职等一系列程序,在年轻干部中提拔副股长1名,补充中层干部。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对上一轮巡察指出问题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财务人员已加强学习,并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三、坚持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自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县审计局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月24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整改的目的。接下来,县审计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以整改实际成效助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思想认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考验,作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考验,作为体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考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担当,以坚决改、全面改、彻底改的决心,盯着抓、从严改、长久治,通过深化巡察整改促进县审计局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从制度层面找原因、查不足、补短板,全面梳理我局现行的规章制度,促使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得到充分运用、发挥最大效能。按照“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要求,推动整改工作与干部队伍管理、能力作风建设、业务工作等贯通融合,通过深化整改实现标本兼治。
(三)坚持协同推进,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进一步转化运用巡察成果,真改实改,发挥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力度,做实研究型审计,强化大数据审计,深化审计全覆盖,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54-86802539;邮政信箱: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南101号;邮政编码:51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