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
南澳县审计局 柯伟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南澳县202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审计局组织对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汕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百千万工程”为总引擎,树牢“工业不上岛”理念,立足南澳实际和资源禀赋,促进文旅渔体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县审计局共组织实施各类审计项目9个,覆盖全县68个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项目单位。查出问题金额78597.89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01项,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问题2项,提出审计建议33条并责成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
——聚力增收,保障财力运行。2024年度县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力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19万元,同比增幅2.87%;本级税收收入10139万元,同比增加11.27%,完成年初增长6%的目标。
——强化统筹,维持预算平衡。盘活存量资金补充重点项目支出,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项挂账1721万元,2024年维持预算平衡没有新增财力缺口。
——争取支持,改善民生环境。全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4580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42483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投入排水设施改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大溪治理等项目,资金支出能较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改善民生环境。
——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多措并举厉行节约的通知》,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77万元,同比下降1137万元,降幅10.51%,行政运行等事务性支出有效压减。
——推动改制,启动国企核资。县财政局印发《南澳县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计划》,会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梳理部分国有企业基本情况,确定6家国有企业启动清产核资,其中5家企业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强化运用,提升监督效能。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根据问题性质要求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5年8月,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249个问题中,已落实整改113个,正在逐步推进整改136个。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3541万元,总支出125809万元,年终结余47732万元(主要为上级专款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5672万元,总支出45043万元,年终结余10629万元(主要为新增专项债券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45万元,总支出44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9530万元,总支出101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8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县财政局等部门能较好组织落实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和预算调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县财政未将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7069万元及盘活连续结转两年的资金19071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部分数据不准确。一是数据重复反映,盘活政府性基金上级资金157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调入资金”及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收入”重复反映;二是4个财政专户资金余额3580.75万元没有在决算报表“其他财政存款”中反映。
(二)财政管理方面
1.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缺位。一是37个单位124个采购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合同备案;二是县财政局未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近三年仅在2023年8月开展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2.未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目前本县未全面实行公务卡改革,县财政局没有制定公务卡管理制度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单位完成机构改革撤并工作,但仍未办理资产负债划转交接手续;二是8个单位向县财政提交资产处置备案资料不齐全。
(三)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暂付款累计挂账规模不合规。截至2024年底,本级财政暂付款项累计额66713.75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144648万元的46.12%,超过5%的规定。
2.资金代管户未清理。县财政资金代管户挂存27个单位及工程项目470.44万元劳保调剂金尚未清理、处置。
3.未及时修订建设工程范围内沙土石开挖管理规定。《南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土石开挖管理的工作意见》中个别条款与上级部门规定相违背,未及时修订完善。
(四)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债券资金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将用于林相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的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全额拨付到下属单位基建专户。
二是已完工债券项目未进行资产登记。全域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后宅片区)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未办理移交并转入资产管理。
三是专项债券项目未投入运营产生效益。全域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后宅片区)未按规划建设广告牌及充电桩,建成的停车场仍未投入运营收费;全域旅游智能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中智慧停车项目已委托相关公司运营管理,但目前尚未启动运营收费。
四是债券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工期较长,以固定合同总价734.51万元包干,违反计价规范;2个单位对外签订的勘察、设计、咨询等多个合同部分服务事项未约定;1个项目设计合同支付条款多列竣工图编制费用10.59万元;1个项目设计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完成前期设计工作成果、工作量。
(五)民生支出保障方面
一是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不足,已下达未拨付资金272.70万元,有3所学校因义务教育经费拨付不足,出现拖欠企业账款情况;二是9个省级养老服务体系补助资金项目支付率仅43.13%,部分项目县财政未拨付资金,影响项目实施。
(六)推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2023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进度慢。二是个别项目资金支付滞后。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对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和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方面
1.“三公”经费和其他费用管理不到位。一是科目核算不规范;二是请款用途不清晰;三是“三公”经费等使用不规范。
2.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发放会员节日慰问品金额超过基层工会留成经费50%的规定。
(二)部门职责履行方面
1.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多付项目工程款及设计费未及时收回;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且实施主体自筹配套资金投入不足;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管理不规范,超服务范围支付培训费等问题。
2.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一是财务管理不到位。存在机构撤并涉及原单位资产、债权债务,至今未清理及做好相关交接工作;以风险补偿金代偿银行逾期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8.85万元未及时追偿。未按期支付部分项目工程款及相关费用40.25万元,未收取景区管理服务履约保证金,对单位债券专户利息收入及已结转结存两年以上专项资金,未清理上缴财政。
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102.81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在往来款科目核算收支,工程项目投入成本错记为费用化,6个已竣工结算项目1014.42万元未及时转固。
3.资产管理方面
存在单位办公大楼未办理产权登记,未开展资产清查盘点,账面资产数据与管理平台数据不一致;全民健身器材未登记造册,音乐节活动部分设备、材料拆除后未再利用;未及时对已报废资产进行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排查不实,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没有公开;未经审批擅自出租临时商铺及售货亭且未及时落实整改;防控物资进出库不清晰,未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问题。
4.内控管理方面
一是内控制度未建立健全。部分制度制订缺漏或条款过时未及时修订。
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到位,部分事项及大额资金开支没有通过会议决策。存在用工不规范,部分劳务派遣人员条件不符合要求;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下属单位擅自为高校毕业生出具录用证明、签订见习协议、签订企业实践教学三方协议,并支付工资,下属单位未按规定落实景区管理服务考核,执行考核办法不到位等问题。
5.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项目推进慢,管理不到位。渔港经济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偏慢,2个项目工期延长没有办理手续。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超工期,二阶段未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应急广播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进展滞后,一期项目尚在调试阶段,二期项目尚未开展;未按期完成文物保护“四有”任务,尚有15处档案编制未完成,1处未完成“两线”工作。
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履行不到位。渔港经济区项目对外签订的16份服务类合同,存在合同收费标准不清晰、未约定服务成果数量、前期预付款过高等问题,如多付施工图审查费9.62万元,该项目代理单位发售标书取得的收入未归还委托人。1个单位未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签订合同,景区服务履行不到位。
三是农业“政银保”政策执行不规范。在贷款对象实施方案出台前提前获贷、经营期限未达标情况下,违规给付贷款贴息18万元。
四是“三资”平台监管不到位。一是截至2023年底全县共有141宗资产到期,但因遗留问题未续签或重新招标,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未上“三资”平台;二是平台竞争不充分,已在平台交易的93宗资产以评估底价成交,占比88.5%。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情况、县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情况及县2022年至2024年6月耕地保护与利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1.水资源管理方面。一是青澳片区供水项目已移交作为取水水源,供水单位至今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二是现有水资源统筹调度不合理,造成浪费。三是农村饮用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缺乏维护管养,15套设备中6套已闲置,在用设备水质未定期送检。四是深澳集镇供水系统项目因泵站用电未落实,完工后无法投入使用。五是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仍未全面落实,4个村居仍未接入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网。个别水库日常巡查管护不到位,巡查记录存在数据不实或缺失。六是2个镇对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点源污染管控不到位。
2.河(湖)长制政策落实及实施方面。一是县河长办履职不到位,未组织开展各镇河长办及成员单位考核工作。二是河道管理维护不到位,部分河道周边环境受到破坏,未及时进行整治。
3.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方面。一是水土保持执法不到位,对上级下发图斑未落实结果跟进,取土场山体边坡未完成支护复绿。二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不到位,3个已开工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情况,2个建设项目扰动面积超审批限额未及时处理。三是水土保持执法力量薄弱,监管业务能力和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4.渔业管理方面。一是2场次增殖放流项目合同约定价款清单明细不清,计费不合理,无核对验收环节。二是海域养殖管理不到位,对违规养殖整改落实不力。主要是:筏吊式养殖违规超出养殖证批准海域面积约5920.05亩;对乡镇上报2宗存在违法养殖行为整改不力;对相关海域多年存在违规超范围养殖行为监管不力、整改不彻底。
5.农业管理方面。一是没有制定县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二是部分禽畜养殖场废弃物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未能达到强化生态循环养殖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三是未制定相关巡查检查制度,日常巡查履职不到位。
6.耕地保护方面。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到位,耕地被违法占用,耕地撂荒问题较为突出。主要是:违规认定耕地12.46亩;2个村3.58亩耕地被违法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未落实,2022年至2023年县内耕地净流出2.85亩;1个村1.41亩耕地用地性质已变更但未办理耕地流出;推进耕地撂荒复耕不力,无法复耕复种耕地面积大,截至2024年10月底仍有耕地384.20亩撂荒,其中属永久基本农田20.13亩;1个村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92亩耕地存在撂荒,影响粮食产能6.93吨;600亩高标准农田安排管护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年久老化,出现撂荒现象;未及时支付2宗拆旧复垦指标交易收益80.11万元;2个镇10.55亩违占耕地整改后续措施落实不及时。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1.生产经营方面
一是供水总量底数不清,存在较大管理漏洞。调蓄水库、七个制水厂及消防用水均未安装计量设备,供销水数据无法比对监测。二是代征污水处理费管理不规范,部分用水户未缴纳污水处理费25.13万元,代征污水处理费528.5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三是用水性质存在差异未及时调整,部分用水户未按用水实际及时调整计收水费。四是水费催缴工作不力。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中对日常水费催缴责任、考核及激励机制等制定不够完善,缺乏有力监管,对系统欠缴水费情况未及时清理追缴,2010年至2024年6月累计欠收水费达369.66万元。五是未按规定执行三级阶梯式计价,192户居民生活用水户均以每吨1.91元非阶梯收费。
2.内控管理方面
一是人员薪酬结构不合理,发放不透明、手续不规范,管理存在漏洞。主要是:未建立相关薪酬分配考核制度;以现金发放岗位补贴、仓库管理补贴、雇佣人员工资等54.48万元;377.16万元人员薪酬由公司下发到班组,再由组内自行分配,且部分没有附签领表或分配表。二是费用开支管理不规范。主要是:维修劳务服务没有签订合同,结算计价不规范,结算依据不充分等;报销车辆、办公费用信息不齐全。
3.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未定期组织对资产进行清理盘点,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二是固定资产核算不合规,部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存在随意性,部分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计使用年限已计提完折旧,未确定预计净残值,分摊累计折旧未区别固定资产用途,部分固定资产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准确;三是9个已完工项目长期挂账未及时结转;四是仓储物资管理存在漏洞,药剂材料购销未进行存货登记,安装维修材料未建立台账,材料领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南澳县贯彻落实文化强省建设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南澳县贯彻落实文化强省建设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2至2024年,上级下达县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1280.64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文物保护及公共文化服务资金231.75万元。
1.资金分配及绩效方面。一是因财力紧张或项目推进缓慢,631.59万元文化强省建设资金未拨付到位;二是因设计方案未通过评审及资金未及时支付等,2个文物修缮保护项目未实施,绩效目标未能完成;三是18.36万元专项资金滞留未用;四是文物修缮工程监管不到位,1个项目设计单位未按要求提供设计文件,设计质量差;1个项目投入7.96万元制作导览软件系统无法使用,存在损失浪费;五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个单位使用免费开放资金购买纪念品和景区维护工程,1个单位使用文物保护资金用于购置办公用品等。
2.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方面。一是县图书馆定级评估未达标,海防史博物馆未评级;二是县图书馆、海防史博物馆没有严格落实免费开放制度;三是文化管理工作落实不严,监管不到位。主要是:县图书馆馆藏图书数量不实;县文化馆、图书馆网站服务内容无法满足线上阅读需求;县文化馆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委托方缺少电影放映许可;县文化馆少儿阅览室配套改造室内装饰工程维护管理不到位。
3.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方面。一是未制定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二是2022年至2024年县财政本级年度预算均未安排文化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
(二)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政策落实情况
2020年1月至2024年8月,县财政共投入县医共体总医院等4个单位专项资金2493.05万元,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
1.县域医共体政策实施和管理运行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不规范;二是县医共体总医院对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培训力度不足。
2.医疗资源优化及救治能力有待提升。一是基层卫生院能力建设基础薄弱,存在医疗人才配备不足、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不到位、编制床位资源未能充分利用等问题;二是医院急救车辆及急救医护人员配备不足,制约紧急救护能力的提升;三是移动DR体检车使用效益较低,购置3年来累计检查254人次。
3.项目实施和管理不规范。一是招投标管理不严谨,未按规定设置招标评分标准;二是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三是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建设程序倒置、工期调整不规范,项目推进力度不足等问题;四是监理单位监理文件粗制滥造,委派已离职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五是个别项目存在未按图纸施工,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五、民生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2021至2024年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涉及专项资金1552.50万元。
(一)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县幼儿园普遍存在园舍条件和师资配备未达标,保教人员数量、资质存在不足,个别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二是5所幼儿园安保人员未持证上岗;三是教职工待遇保障不到位,8所幼儿园教职工全员未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教职工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方式不规范。
(二)学前教育监管和职责履行方面
一是4所纳入公办性质幼儿园长期未办理法人注册登记;二是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不到位,5所幼儿园认定依据不足,4所幼儿园认定程序不规范,且没有定期开展复核工作;三是对1个幼儿园违规开设婴幼儿托班监管不到位;四是对1个幼儿园超标准收取保教费审核把关不严;五是未依规对县内幼儿园有关信息进行公开。
(三)学前教育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一是1个幼儿园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省级强师工程专项资金作现金备用;二是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项目未预留质量保证金,设计单位未参与竣工验收,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工程未经预结算审核,工程结算计价不规范等问题。
(四)幼儿园办学活动规范性方面
一是保教费使用管理不规范。2个幼儿园保教费收入54.87万元未入账;1个幼儿园法人将收取的保教费留存于个人账户用于日常开支;2个幼儿园违规为保教人员子女减免保教费;二是代收生活用品费未列明细项目,且未定期按实结算;三是食堂管理不到位,2所幼儿园食堂食品进货验收结算记录不清晰;1所幼儿园未登记每日采购食材进出库情况,也未查验形成台账;四是伙食费使用管理不规范;五是财务管理不到位,2所幼儿园使用“白条”作为办学费用开支凭证,且使用不合规票据收费;2个幼儿园教育经费超范围用于工会开支。
六、审计建议
(一)优化财政管理,科学配置财政资源
应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强化财政收支统筹能力及预算绩效监管,坚持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推动财政收支运行平稳,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强化精准投效,保障重大项目及基本民生的资金需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总量,积极消化历史挂账,逐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加强国资监管,有效提升资产资源利用效益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应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筑牢管理基础,严格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程序,堵塞管理漏洞,要管好用好国有资产资源,确保各类资产资源底数清晰,产权明确,并充分发挥海岛资源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推进国有资产资源集约利用,创造经济与社会效益。要强化责任意识,聚焦国企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立足主责主业,健全规范国企内部治理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企良性发展。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有序有效落地,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的重大政策落实体制机制,加强民生领域及重点项目监管,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进度管控、资金支付等行为,要落实好财政投入责任,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有力推动基层医疗升级建设、实施文化强民惠民工程、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等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县审计局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报告反映的各项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落实整改,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县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南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南澳实践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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