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
南澳县审计局 柯伟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南澳县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立足南澳实际和资源禀赋,不断推进南澳县域振兴,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应对风险挑战,稳步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报告期内(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县审计局共组织实施各类审计项目9个,覆盖全县86个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项目单位。查出问题金额11268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08项,提出审计建议35条并责成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
——聚力挖潜增收,增强财力运行保障。2023年度县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力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09万元,同比增幅11.67%,超额完成年初增长8%的收入目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于平衡财力的上级补助资金43755万元,有效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源统筹。2021年至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6738万元,降幅38.39%,行政运行等事务性支出有效压减;2023年十类民生支出101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16%,比上年提高3.62个百分点;加强财政资源统筹,2023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5610.84万元,完成消化2018年以前的暂付款项挂账任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助力县域经济发展。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8000万元,投入排水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全域旅游智能化配套建设项目,有效改善民生环境,完善旅游服务设施;2023年省财政下达“百千万工程”资金共49742.97万元,投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拓展乡村产业等方面,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有效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根据问题性质要求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4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48个问题中,已落实整改134个,正在逐步推进整改14个。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5800万元,总支出132903万元,年终结余52897万元(主要为上级专款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5514万元,总支出41965万元,年终结余3549万元(主要为本级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71万元,总支出371万元;社保基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860万元,总支出9680万元,当年结余-182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36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54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等部门能较好地组织落实县人大及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和预算调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预算编制方面
本级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2023年执行数为1929.64万元,仅完成预算收入调整数36601万元的5.27%。
㈡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规范,一是未明确到具体项目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超期,涉及金额5694万元,主要为涉农专项资金;二是二次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经县财政局下达主管部门后,由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具体实施单位,涉及金额1970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无预算执行政府采购。
3.信息平台公开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中部分已失效的政策依据未及时更新。
㈢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盘活存量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存量资金在预算调整安排项目不够精确,79个项目当年有结余,其中17个项目未发生支出,涉及金额5569.77万元;二是315.77万元存量资金未经批准先使用;三是14个项目1086.10万元存量资金超范围使用。
2.暂付款新增规模不合规。2019至2023年财政新增暂付款项累计68435.11万元,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46.65%,超过5%的规定。
㈣“三保”制度执行方面
1.未建立“三保”专项报告制度。县财政局未将“三保”预算安排方案、省财政审核意见落实情况向本级人大作专项报告,也未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2.部分“三保”项目在财政系统中“三保”标识不准确,涉及1401条指标。
㈤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一是新增债券资金支出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审批制度,未经政府批复同意分配方案先行拨付使用,涉及金额9000万元;二是2021至2023年8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中已竣(交)工2个项目,由于欠缺设备、未投入运营等原因暂未产生收益。
㈥重点项目实施方面
1.2023年县十件民生实事部分项目未完成,主要是:后宅镇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因项目选址及用地原因,未能在当年度开展实施;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目前总体处于前期阶段,未达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云澳渔港疏浚、码头和防坡堤建设的工作要求。
2.“百千万工程”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比例较低。2023年度省财政下达县“百千万工程”资金共49742.9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县财政局已拨付19625.40万元,拨付率仅39%,其中拨付率低于30%的项目21个。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南澳大桥建设管理中心2021至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县应急管理局和港口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方面
1.“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1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报销不规范,公务接待支出没有附接待餐费清单,公务车维修支出发票和维修清单均没有注明车牌号;1个单位会议费预算执行率低,两年会议费预算部分没有安排使用,部分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
2.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超范围使用工会行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充职工福利等支出。
㈡部门职责履行方面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2个单位超范围使用预算项目资金;1个单位坐收坐支电费收入,不合理报销通讯服务费用;1个单位不合理支付劳务采购招标代理费,未及时清理收回代缴职工社保金;1个单位贷款贴息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未能严格按照上级实施方案的规定流程及条件做好审核工作。
2.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个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货物港务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存在多收未及时退还企业、未及时上缴上级部门、个别款项未入账核算、未按照提货单或装货单等原始单据据实代征等问题;二是应缴财政资金未及时上缴,退回机关养老保险单位多缴纳部分和以前年度多发补贴整改款未及时上缴财政;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在往来款科目核算收支,导致收支不实。
3.内控管理方面
一是内控制度制订不完善,主要表现为部分制度不符合现行法规规范要求,部分制度制订存在缺漏,涉及4个单位;
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三重一大”制度方面,1个单位个别项目决策程序倒置,先执行后决策;1个单位个别事项涉及付款环节没有相关会议决策;1个单位部分开支事项达到上会金额标准,但没有经主席会议研究决策。二是其他制度方面,1个单位个别工程项目未公开比选,食堂费用开支管理不到位,接待、节日加餐等没有相关资料记录,公务车辆费用报销偏大;1个单位值班值守及外勤用餐管理不到位、报销依据不充分。
4.项目管理方面
1个单位实施建设的桥梁项目尚未全面完成竣工验收;桥梁附属设施维护不及时,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2个维修维护工程项目没有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审核;桥区弱电系统维修更换设备计价依据不充分,结算实际价格不明确。
1个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多付税款;个别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额支付工程款,未经结算审核。
5.信息系统管理方面
1个单位收费系统设置及管理存在漏洞,免费车辆通行管理不到位,免费车辆通行数据和台账管理不完善,收费管理岗位之间稽查核对不到位,套票管理系统延期办理时间关系错乱。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县“百千万工程”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县2022年驻镇帮镇扶村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县“百千万工程”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1至2023年,县共统筹涉农资金78768.05万元,审计重点抽查16个项目共11621.44万元。
1.制度建立不完善。没有制订县级项目库管理制度和管理细则,项目库管理缺乏制度性约束。
2.项目绩效监督管理不到位。6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5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未量化,1个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与实际使用不符。
3.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部分约束性任务未完成。3个项目因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不精准,选址及用地等原因尚未实施;2个项目因资金筹措不足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1个项目已到位资金200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已支付9764.61万元,支付进度为48.80%,项目总体进度偏慢。
4.资金管理不到位,超范围使用债券资金。1个一般债券项目没有办理债券资金支出用途调整手续,在债券资金中支付服务费93.40万元,另外还报销日杂用品、公车加油费用;1个专项债券项目报销购置计算机、打印机费用。
5.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管控不到位。一是过度设计增加工程投资。1个项目采用全面围蔽全面开挖施工方案,使用标准较高的混凝土增加工程费用;二是建设项目违规分包。1个项目违背合同约定,未经监理和业主同意,将施工任务对外分包;三是工程投资控制不严,结算审核环节缺位。3个项目未按规定落实设备材料询价,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定价;2个项目多支付未实施的工程费用;1个项目未按照设计合同约定以财政预算审核设计费为最终价,多支付设计费;3个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合同金额支付831.90万元,没有办理造价结算审核;17个竣(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四是建设管理涣散,进度控制不严。部分项目完工超过半年未办理竣工验收,1个项目工期90天,施工超1年半仅完成工程量的60%;五是重建轻管,管养不到位。经现场勘查发现,3个项目存在杂草丛生、绿化树木枯死、部分配件脱落等问题。
6.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一是招标代理单位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不合规。5个项目招标文件中通过设置已承接特定行业业绩规模,获得特定行业特定奖项,特定年度盈利规模,特定区域诚信体系排名等若干评审项为评分标准,涉嫌排斥其他投标人;二是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2个项目设计单位前期踏勘调查不充分,施工图设计脱离现场实际,施工期间未尽职完成工程变更图纸;三是监理单位履职不规范。2个项目总(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在多家单位执业,1个项目资料冒用已离职总监理工程师签名或印鉴,1个项目监理力量投入严重不足,仅有1名资料员和1名临时聘用人员负责监理工作。
7.工程档案资料不规范。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1个项目养护期尚未结束,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合同,提前全额支付工程款;1个项目设计、咨询等服务合同约定的结算计价方式不明确;二是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编制粗糙,记录要素不完整。
㈡县2022年驻镇帮镇扶村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1至2023年各级下达南澳县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16342.38万元,重点审计了2022年专项资金7193万元。
1.驻镇帮镇扶村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项目申报不规范,审批把关不严。部分项目入库申报时不具备实施条件,未能及时开工建设,影响帮扶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部分项目对帮扶资金安排和使用等情况公告公示信息不全面。
2.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开工建设滞后,造成资金支付率较低,使用效益不明显。2021至2023年各级下达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合计16342.38万元,审计期间已支付5175.13万元,结存11167.25万元,支付率31.67%。二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不严。个别项目预算审核报告中计列预备费,涉及金额80.34万元。三是资金安排审批不规范。个别项目需由乡镇自筹资金部分从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3.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选取承包人。个别项目依据会议决策直接指定、未通过定点采购系统选取承包人。二是设计文件编制不规范,出现制图缺漏、比例错误等情况。三是总监理工程师违规执业,执业建设项目超过三项。四是工程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多计工程造价、多项材料价格不统一等情况。五是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现场安全标识牌未设置,个别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未按图施工,个别项目现场作业面围挡不到位。
四、民生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2022年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审查稳就业财政资金367.7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稳就业政策执行和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就业目标任务未完成;二是就业失业人员服务管理不到位,就业失业信息登记未及时更新;三是政策宣传不主动,符合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没有及时申领;四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不规范,出现4名人员同一时段在不同两个培训班参加培训的问题,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不足;五是就业创业补贴资金119.29万元拨付后未按规定进行事后公开;六是部分就业创业补贴审核把关不严,9笔一次性创业资助未按时完成审批,2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资助提前申请,2笔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首次申请超时,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资助和创业租金补贴,另外存在个别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档案资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晰的问题。
2.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超范围使用专项人才培训经费;二是省级退役军人职业培训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结转未使用;三是未经审批同意提前支付创业租金补贴。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南澳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覆盖县86个行政事业单位,重点调查土地、房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对22个单位所属的190宗土地、房产、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使用状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主要表现为资产底数不清,产权权属不清,财务管理不规范等。19个单位224宗资产共6.37万平方米清查统计未反映;公共基础设施数据不实;8宗托管资产使用状况反映不明晰;资产未确权或未及时更名、注销,存在权属不清晰情况,涉及13个单位116宗资产;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未及时转固;4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5个单位资产系统登记录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资产重复录入、账务登记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登记不一致;28个单位资产登记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问题。
2.违规使用和处置资产。主要表现为未经审批或无偿出租出借资产、资产使用监督不到位、处置资产手续不规范等。存在单位资产出租没有履行报批报备手续、对出租的资产使用监管不到位、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签订合同租期超过规定的年限,涉及10个单位;存在单位资产未经审批无偿出借、资产处置未履行报批手续且处置近三十年未完成、资产报废核销未履行审批手续、资产无偿移交事项经审批同意后交接手续尚未完成,涉及5个单位。
3.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县资产管理部门未能准确掌握2020至2022年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总数,也未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进行审批;个别单位对名下或下属单位资产监管不到位,资产未确权、未进行资产登记、对资产使用现状不明晰,对托管资产管理不到位,维护监管不及时,涉及8个单位21宗资产。
4.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制订不完善、执行不到位。7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1个单位现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10个单位未开展资产清查盘点或已开展资产清查盘点但未形成清查盘点结果,资产盘盈、盘亏情况不清晰;2个单位部分资产已到报废年限无法使用未及时进行报废处置。
5.托管资产未能较好发挥效益。县财政部门在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以及托管运营模式等方面有待提升,下辖2家国企托管资产运营收益不高,部分托管资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
六、审计建议
㈠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财政部门要坚持以收定支,科学精准安排年度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推进预算绩效深度融合,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有调整,加大对重点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严控一般性支出,真正精打细算,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要深化预算执行,加强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支出进度,推进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结合,做好预算执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单位要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以项目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模式,加强项目产出和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㈡发挥重点项目引领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要科学谋划政府投资方向,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建设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成熟度高和可行性强。要适当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提高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加强各方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制约重点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牵引带头作用。要严格落实政府投资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概算预算管理、招标投标、合同履约、进度管控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重点投资项目落地见效。
㈢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财政领域,要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系列措施,扎实做好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坚持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消化财政暂付款,切实做到财政暂付款“只减不增”。国有资产领域,要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对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切实提升资产利用效益。民生领域,要进一步加强社保、卫生、教育、养老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压实资金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有效执行。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审计局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部门应认真落实整改,县审计局要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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