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
南澳县审计局 柯伟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组织对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南澳实际和资源禀赋,不断推进南澳县域振兴,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应对风险挑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县审计局共组织实施各类审计项目10个,覆盖全县47个一级预算单位和部分项目单位及中介机构。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22项,提出审计建议32条并责成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
——聚力开源挖潜,增强财力运行保障。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能积极组织收入,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增大财政收入总量,一般公共预算可用于平衡财力的上级补助资金为48349万元,比上年增加8038万元,有效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严控支出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2022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和会议费执行同比上一年度减少369.96万元;加强财政资源统筹,2022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391.02万元,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助力县域经济发展。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2500万元,用于旅游配套设施、生态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林相改造等5个项目,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惠民生的作用。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2022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基本能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县审计局及时跟进督促,根据问题性质要求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2022年审计年度发现问题136项,已落实整改117项,正在逐步推进整改1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8004万元,总支出13595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5103万元,总支出625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58万元,总支出348万元;社保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9861万元,总支出1264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等部门能较好地组织落实县人大及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和预算调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少编列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357万元,少编列一般债券到期还本付息支出8112.14万元和专项债券到期付息支出325.87万元。
2.预算编制不细化。代编预算12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年初预算的13.33%,未严格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9月30日后未细化落实的代编预算未收回总预算重新安排。
3.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
㈡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不到位。一是渔政罚没被执行人未能完全落实处罚决定,涉及金额379.98万元;二是3家国有企业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不到位。
2.社保基金预算执行率低。
3.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不到位。部分单位无预算执行政府采购,部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但没有备案采购合同。
4.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未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
㈢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财政资金审批程序不合规,涉及金额4185.88万元。
2.财政专户教育收费资金管理不合规,涉及金额204.35万元。
3.暂付款新增规模不合规。
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滞后。一是没有建立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在年初下达部门预算时没有一并批复项目绩效目标;三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不及时;四是对县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全县4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了预算编制及执行、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对县总工会及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准确、程序不合规。3个单位6个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中资金未使用或使用率低;4个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向所属单位批复年初预算。
2.会议费、培训费及“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7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9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会议费及“三公”经费; 3个单位超范围使用培训费、会议费;1个单位年底超实际需求,提前支付油费;1个单位公务接待费用缺少附件清单、公函,陪餐人数超出规定。
3.政府采购执行不规范。9个单位无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执行中也没有调整预算;13个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签订合同后未及时备案;14个单位办公家具和物业管理费支出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4.合同履行不到位。1个单位提前支付全年劳务费和物业费,与合同约定不符;1个单位在没有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以内设机构作为当事人对外签订合同。
5.预算绩效管理滞后。9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绩效管理制度;9个单位未按规定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㈡部门职责履行方面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零余额账户资金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户或提取现金后存入基本户,涉及金额 142.69万元;二是20个单位非税收入111.56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县财政;三是2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四是2个单位6个项目资金滞留未使用;五是1个单位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效益不高,没有按制定的方案落实扶贫资金收益分配。
2.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存在预算管理不规范;二是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不到位;三是费用支出审核不严格等现象。
3.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登记名称不清晰;二是个别单位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不规范;三是个别单位固定资产购置未及时登记等问题。
4.内控管理方面
个别单位内控制度没有按现行规章制度及时修订;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记录不完整;食堂管理存在没有建立职工食堂内部管理制度,职工食堂缴费以固定金额收取,没有按实缴纳,接待、会议、培训等用餐没有接待公函、会议通知等不到位的问题。
5.工会经费管理方面
⑴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管不到位。一是部分基层工会存在未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工会预算未编制或编制不完整等问题;二是对委托第三方审计出具的基层工会审计报告没有审核纠正;三是个别基层工会对第三方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⑵个别基层工会经费收缴不规范。各镇、管委工会拨缴经费自行安排,没有统一标准;1个单位在行政户重复提取拨缴经费;3个单位没有按规定范围、标准收缴个人会员费。
⑶工会经费支出不合理。2个单位职工活动奖项设置超标准、奖励超范围,支出缺乏相关证明材料等;7个单位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存在从行政户拨入补助经费列支、年度发放总额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发放资料不清晰不齐全、以现金形式发放职工扶贫消费补助等问题;3个单位慰问非会员生病住院;10个单位工会财务管理薄弱,存在账务处理不准确、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县审计局组织实施2022年度中央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以及其他审计项目中涉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主要问题:
㈠2022年度中央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库管理存在薄弱环节。4个项目入库前调查论证、规划设计和项目概算等前期工作不完善,影响项目推进实施。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资金支付超实物工作量,存在“以拨代支”现象,2个项目建设单位为提高资金拨付进度,提前拨付工程款,资金在施工单位账户闲置未能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工程量未经核实支付工程款,1个项目减少工程量未核减工程款,部分施工内容未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在支付工程款时未对建设内容进行核实查验;三是4个项目实施进度较慢,资金支付效率低。
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项目施工单位未及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抽样送检并出具检测报告;二是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进行施工,1个项目在工程施工期间送审,15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擅自施工;三是未设立工人工资账户;四是个别参建中介单位履职不规范,1个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不符合制图规范,2个项目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对现场施工内容与施工图不符的事实失察漏管;五是个别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重要岗位人员未在岗,工程资料编制不规范、劳保措施不足、相关施工环节未组织验收、部分已完成施工内容与施工图不符等问题。
㈡新增债券资金审批和使用管理不到位
一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初步设计没有覆盖募投报告预期收益建设内容,未能落实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二是新增债券资金支出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审批制度;三是债务系统填报不准确。
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缓慢
后宅镇中信花园列入2022年南澳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该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能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在2022年度完成。
四、民生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纳入2021年度南澳县十件民生实事的民生保障兜底工程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救助补助资金保障不到位。存在未全面落实低保分类施保政策;长期卧床救助金没有及时发放;残疾人意外伤害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防贫保”等保险理赔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超范围发放救助补助资金、救助资金预算编制不科学、资金结存比例偏高、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支出依据不充分等问题。三是政策执行和管理不到位。存在低保户人口信息核查工作不到位、临时救助没有制订相关管理制度、资金审批缺乏制度性约束、救助标准不确定未公开、对拨出资金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四是在落实精神障碍患者工作中缺乏联动机制,部门之间未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不对称。
五、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南澳县2021年交通便民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2022年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其中交通便民工程项目主要关注“四好农村路”建设和老年人乘坐公交优惠补贴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1.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
部分项目多支付税款;1个项目已开工但未支付工程预付款;3个项目未能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2.合同签订不规范
1个项目合同条款引用废止的法律法规,4个项目施工合同没有约定工期误期罚则,合同要素不齐全;4个项目在完成政府采购后调整建设内容,金额增幅超10%限额。
3.工程结算管理薄弱
部分已竣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5个项目工程结算金额与合同价款偏差超过50%;1个项目资料不完整,没有办理结算审核;82个项目未要求承包人在申请竣工验收时同步提交结算书,造成验收时资料不齐全,部分工程量无法核实;7个一次性包干建设项目按合同支付工程全款但未办理结算;3个项目结算时仍存在暂估事项,未对暂估事项内容进行核价签量。
4.工程项目程序倒置
个别工程项目存在先由第三方公司编制预算,后签订预算编制合同、施工图设计合同的情况;3个工程项目变更调整未经审批先实施;个别项目预算审核时间早于预算编制合同签订时间。
5.其他存在问题
历年已经完成的建设项目没有结转为固定资产;个别项目前期调研不细致,造成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推进较慢;4个项目部分内容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2个项目评标评委履职不严谨;项目档案编制不规范,1个项目工程资料脱离实际或自相矛盾,1个项目工程资料不完整;2个项目未按要求设立工人工资账户;部分项目存在建设超工期、结算评审不及时、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在建项目现场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㈡公交IC卡使用管理存在漏洞
个别公交IC卡使用频次异常;部分优惠、优待IC卡持卡人死亡后仍在使用;部分持卡人一人多卡交替使用或被冒用;部分优待IC卡补票后累计票价超全程最高票价;公交IC卡系统便民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主管部门监管、审核不到位。
㈢评审部门管理有待提升
一是评审部门制订的结算送审资料清单不够齐全,评审咨询单位也未要求施工方提供相关资料,影响结算项目措施费计价真实性;二是对评审咨询单位监管不足,没有对评审过程和评审报告的质量开展抽查复核,没有对评审咨询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三是个别财政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预算审核;四是评审部门未对项目预结算审核偏差率超5%的项目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五是评审档案管理机制不健全,对送审资料的归集和使用缺乏记录,存档资料不完整、不准确;六是评审部门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㈣评审咨询单位履职不规范、不严谨
一是2个项目暂估事项价格结算审核依据不充分,1个项目暂估费用结算审定未核价;二是1个项目在预算审核中未核减预备费,造成工程投资虚高;三是措施项目费审核不实,1个项目围挡计价周期长于实际工期,2个项目措施项目费和规费结算缺乏依据,3个项目虚列商品混凝土运输费,1个项目监控测量费审核不认真;四是项目评审报告书编制不规范;五是对具体项目计价审核不认真、不严谨。
六、审计建议
㈠顺应财政改革趋势,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方面要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财政部门要督促执收部门认真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挖掘财源。另一方面要提高财政支出效益,要科学合理细化预算,加强对财政支出各环节的管理与控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各预算单位要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㈡落实财政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系列措施,扎实做好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社保、卫生、教育、养老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压实资金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有效执行。
㈢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标本兼治
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审计整改内容严格把关,杜绝敷衍整改、“书面整改”;二是要举一反三,对屡查屡犯、同类同源的问题要深入分析,从机制、体制上查找原因,及时排查化解;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再度发生。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审计局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部门应认真落实整改,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县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县委、政府工作大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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