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以新面貌、好心态融入社会,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后宅司法所重点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建立信任、家庭参与、心理开导等举措,提升其心理健康水平,预防重新犯罪,切实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后宅司法所成立由南澳县司法局团支部副书记、司法所工作人员、家属、村居共青团支部书记、村居治调主任、志愿者组成的未成年矫正小组,在入矫宣告时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强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保护制度。
后宅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实地走访和面对面谈心,倾听未成年人的生活交友状况和自身情感需要,及时洞察未成年因服刑而产生自卑心理,梳理并开导未成年人逐步形成健康向上心态。走访过程中,针对夏天溺水事故频发的特点,向未成年及其家属强调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结伴野泳;不去江河湖海等危险区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要积极参加防溺水宣传教育,掌握相关的防溺水知识和一定的自救技能,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并且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应将自己的行踪及时告知监护人。
后宅司法所向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书籍,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依托龙湖向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专题思想道德教育、心理辅导、公益活动等活动,促进其安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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