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我县群众法治意识的调研报告
  • 2019-04-24 09:37
  • 来源: 南澳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南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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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法治基础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提升我县群众法治意识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对县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七大课题的任务分解方案〉》南委办201744号文件的任务要求,我局结合省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市委“落实发展年”和县委“345”决策部署就“七大课题”的“第五课题:深入研究法治南澳和平安南澳建设问题的第六小点:推进‘七五’普法,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建设法治社会。”开展了走访调查、分析研究,现形成以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今年2月2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了未来汕头发展的“三四四”总体思路,把握汕头在全省区域发展格局的新定位,加快补齐科技创新能力、城市化进程、城市软实力“三大短板”;突出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区域科教文卫中心、建设高水平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培育壮大高端现代服务业“四个重点”;打造自由贸易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国家高新区、汕头江湾新区“四大平台”,努力把汕头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出水平。我县集中力量办实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国家5A旅游景区、建设南澳国际旅游岛(三件大事办好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扫黑除恶治乱、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四项重点)办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后江现代渔港、国家G539连接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集镇污水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五大项目),推进海上风电、深蓝渔业、滨海旅游公路、“三旧改造等一批基础建设,把南澳做成全域旅游的典范、乡村振兴的示范。因此,我县各职能部门应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推进市委“落实发展年”和县委“345”决策部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职能部门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大多数职能部门逐步认识到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是推进我国法治进程的重要途径,也是自身职能部门的责职所在。但也有个别职能部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是软任务,是普法普法主管部门的事情,只重视执法不重视普法,甚至极个别职能部门存在着认为普法是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

(二)我县公职人员法律素养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我县部分公职人员缺乏系统学法,学习法律的热情有待提高,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待完善,公职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还需继续提升,特别是村(居)基层专业法律人才更加匮乏。

(三)普法宣传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户外法治宣活动传常常遭遇宣传“冷场”,老百姓对法治宣传不感兴趣。究其原因一是我县法治宣传创新力不强,更多的是按照老传统开展法治宣传;二是我县的法治宣传人才十分匮乏,法治宣传的经费不足。普法的对象是全社会,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我县常住人口约7万,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普法部门的专职干部只有1人,队伍中法律、传播等专业人才紧缺,社会上普法宣传的专门力量也比较薄弱;三是法治宣传抓不住老百姓的兴趣,老百姓觉得宣传的东西与自己无关。

(四)老百姓学法意识不强,守法意识薄弱。老百姓学法意识不强,守法意识薄弱,甚至发展违法犯罪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一部分老百姓还存在着“不知者无罪”的错误观念,他们平时没有碰到问题不主动学习法律,碰到问题才想到法律。如案例一:南澳县云澳镇居民杨某文办理了相关房屋重建手续,取得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对该房屋进行重建,但其在重建过程中二层悬挑板属违建。杨氏宗族认为,杨某文二层挑板违建对与之相邻的杨氏宗祠堂的风水造成影响,2017年6月11日上午要求其停止违法建设,且向云澳镇建设管理部门反映,云澳镇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责令其停工。杨某文未置可否。云澳镇居民杨某林、杨某顺声称,倘若杨某文一意孤行,不听劝阻,只要杨某文继续施工,他将亲自把他的违建部分拆掉。同日下午,杨某林、杨某顺发现杨某文继续施工,就用铁锤、铁钳敲打掉了杨某文二层悬挑板下面部分木支撑,导致二层悬挑板变形下沉并影响到其他建筑结构,经汕头市房屋鉴定所对该房屋进行受损程度鉴定,局部处于危险状态,经估价,受损部分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14848.59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逮捕并被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例中虽然杨某文的行为违法,应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但杨某林、杨某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自己动手进行拆除,导致触犯刑罚;案例二:2018年3月20日1时许,杨某佳、柯某基、袁某杰等人喝酒后在县城后宅镇海滨路金澳湾南澳海丝文化广场对广场人行道的路灯及公厕内设施被人为损坏。后经人报案,南澳警方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全力开展侦查破案,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民警连夜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深入细致走访,侦查布控。于3月21日,警方将嫌疑人杨某佳、柯某基、袁某杰抓获,经进一步审讯,杨某佳、柯某基、袁某杰等人对其喝酒后对金澳湾公厕内设施及附近人行道的路灯进行破坏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 杨某佳等3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犯罪嫌疑人说:“昨晚喝了酒,然后就去踹了门和推了灯,触犯了法律,现在非常后悔。现在只想好好做人、好好工作,不再犯罪了。这次就是我最后的一次教训,以后不再随便破坏公物和公共财产。” ;案例三:2017年3月2日中午,犯罪嫌疑人陈某端与蔡某玉因三轮车停放问题引发口角,进而引发犯罪嫌疑人林某雄、林某辉、陈某端、林某奇、林某彪与林某锡、蔡某玉、陈某兰等人持械打架斗殴,导致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经委托南澳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某雄、陈某端、林某彪三人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林某锡、蔡某玉二人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都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仅仅因为一点点小事发展到触犯刑罚导致锒铛入狱。案例四:2019年2月1日晚,犯罪嫌疑人赖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到南澳县后宅镇广新路电影院前面路段时,被南澳县公安局民警查获。经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犯罪嫌疑人赖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32mg/100ml。犯罪嫌疑人赖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逮捕并被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例中赖某某法律意识淡薄,在酒驾、醉驾入刑多年来,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广泛普法宣传和新闻报道后全社会基本已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共识下依然醉酒开车触犯刑罚。该案例说明现阶段社会中依然有一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同时也说明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任重道远,普法工作永远在路上,仍需努力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

三、相关对策

推进我县‘七五’普法,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建设法治社会,需要全县各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常抓不懈。

(一)县普法办、县司法局发挥普法主力军作用

县普法办作为牵头全县普法成员单位开展法治宣传的协调部门和县司法局作为我县法治宣传的主阵地。县普法办、县司法局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到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制订,再到深入村居普法,都勇于责任当担,普法先行。如:县普法办、县司法局围绕“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国际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周、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时点,牵头县各普法成员单位紧紧围绕相关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按照其职能在做好对我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为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防止在日后工作生活中再发生犯罪行为。县司法局在局大会议室召开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法治教育训诫会,对我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和警示训诫,组织我县在册社区矫正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到南澳县看守所开展现场“震撼教育”活动。通过法治教育训诫会,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教育警示,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有利于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执法质量,为我县“创文强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在开展判前调查评估时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2017年4月5日,陈某、戴某等六位老人在云澳镇云祥村柯厝篮后山扫墓,在未确认香纸烧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致发森林火灾,六人因失火罪被起诉。7月24日南澳县司法局收到南澳县人民法院就该案的判前调查评估委托函,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派人通过走访村居以及六人家庭,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针对具体情况县司法局开展调查评估走访管委、村委、家庭和周边邻居的同时,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和周边邻居的群众进行相关法律宣讲,并发放普法宣传小册子和法律服务指南,引导群众维护权益要走法律途径,有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有法律问题可以向县法律援助处或者驻村律师咨询。

(二)全力提升公职人员法律观念,做依法治县先锋

1.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是从日常中对广大群众潜移默化的教育工作,不积法治宣传的跬步,就无以至法治进程的千里。法治宣传教育上级有关部门已下发了落实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相关文件,我县也制定出台了《南澳县“七五”普法规划》和《南澳县“七五”普法工作责任落实方案》并下发全县。因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清醒认识到“谁执法,谁普法”是本单位的责职所在,在执法的同时,要开展法律宣讲。如:又如“县公安局在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法治宣传活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同时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宣传活动;县检察院开展“送法进校园”以案释法为在校青少年学生普法;县工商局联合多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执法检查时开展普法;县国地税联合开展纳税人培训活动;县安委办举办全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等多个职能部门都开展了普法宣传,贯彻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019年1月10日下午,我县县召开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全县69个普法成员单位分管普法的领导和负责普法工作的业务骨干,共140多人参加会议。现场评议会上,县人民法院、县国土资源局、县税务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工商局、县烟草专卖局(公司)6个单位分别作“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报告。6名评议团员成员对6个单位普法履职情况分别进行了现场评议,综合评议团实地考察和评议团评议结果,6个单位普法履职工作均获得优秀档次评价,分数均在93.19分以上,县税务局分数最高96.37分通过开展国家机关普法工作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引领示范和推动全省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主体责任。

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南澳县“七五”普法规划》和《南澳县“七五”普法工作责任落实方案》,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要对法治宣传工作存在应付、走过场等错误思想。

2. 我县将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司[2016]346号)精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县普法办组织全县公职人员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法考试。2018年组织全县公职人员于7月1日——7月26日在线参加《宪法》专题考试,考试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共85个单位,2579人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我县参考率100%、及格率99.77%、优秀率96.08%、平均分98.08分。组织全县公职人员于2019年1月份在线参加学法考试,2638人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我县参考率100%、及格率99.92%、优秀率98.86%、平均分98.87分,综合得分居全市之首。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提高全县公职人员的依法执政能力。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重要保证。

3.督促各部门组织学习

县普法办将联合县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共同督促县各部门公职人员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对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提高要求,切实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公职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学法用法的观念。各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提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在县礼堂举办《宪法》知识专题讲座;举办“《宪法》宣传及法律咨询基层行活动”;在后宅镇大礼堂举办宪法宣传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讲座;在后宅镇城北社区教育点开展以“宪法修正案解读”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农业局把干部职工学法、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法律八进”工作重点,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专门聘请丰粤律师事务所律师举办了《行政处罚法》讲座,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对《行政处罚法》的认知水平,提高了依法执政的办事能力;县妇联举办2017年全县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省妇联妇女工作专家张良广教授为全县基层妇联干部作专题讲座。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黄淑华出席培训班并作动员讲话。来自全县各镇(管委)妇联干部、各村(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及部分执委130多人参加了培训。;县司法局分别在后宅镇、云澳镇和深镇组织开展为期2天的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驻村律师为各镇人民调解员授课。

我国“七五”普法规划把国家公职人员列为普法重点对象。公职人员的日常执法关系到国家的公信力和司法公正的影响,必须加大对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力度。通过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力来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

4.县各部门联动普法

县普法办、县司法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景区”等普法宣传活动。发挥驻村律师的作用和基层村居人民调委会的作用。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又适逢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市普法办和南澳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精神,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县司法局牵头县各普法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崇尚宪法精神”,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12月5日上午,按照《2017年南澳县“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县司法局联合青澳管委、县委党校、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在青澳管委山岗村村委前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各普法成员单位共60多名普法工作者参与了活动,普法志愿者向过往行人和参与法律咨询的群众派发普法宣传资料。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根据省、市普法办和南澳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精神,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县司法局牵头县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播放宪法法治宣传片和悬挂法治宣传标语,营造浓烈的法治氛围。12月4日上午,按照《2018年南澳县“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依法治县办、县扫黑除恶办、县普法办、后宅镇政府、县委党校、县公安局、县禁毒办、县教育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林)局、县海渔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城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委、县消防大队联合在南澳法治文化公园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2018年宪法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各普法成员单位共80多名普法工作者参与了活动,普法志愿者向过往行人和参与法律咨询的群众派发普法宣传资料。

(四)推进我县法治创建工作

我们通过法治创建不断丰富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

一是积极推进我县今年“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我县2017年有15个村、2018年有29个村(社区)参与“民主法治村(社区)”,现阶段全县共44个个村(社区)参与“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创建率达95.65%。符合上级要求2018年80%以上村(社区)要达到省级创建标准。

二是创建我县社区法治教育点。我县在原来社区的家长学校的平台上创建社区法治教育点,2018年把后宅镇城南社区、城北社区和城东社区,云澳镇榴城社区和深澳镇云英社区作为创建我县社区法治教育点进行建设。

三是建成我县首个法治主题文化公园。

(五)创新宣传方式,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创新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要从宣传方式和宣传平台入手。法治宣传形式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吸引人民群众才能要做到法治宣传入心入脑。如:县普法办、县司法局通过自主创作法治动漫短片、宣传挂图和宣传小册子;县公安局的禁毒宣传微电影;县国地税局举办税宣传进校园辩论赛和法治宣传文艺演出等创新宣传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宣传平台要充分运用电视媒体、“互联网+法治宣传”、运用新兴媒体技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各信息推送平台广泛宣传,扩大覆盖面。

(六)重点突破,牢牢抓住最基层人民群众开展普法

1.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法治宣传活动

2018年2月12日和3月16日,南澳县普法办联合县司法局、青澳管委普法办、青澳派出所和深澳镇司法所分别在青澳管委六都村和山岗村开展以“新时期法治文化进青澳宣讲活动”为主题的进村入户法治宣传活动。通过青澳派出所、深澳镇司法所的干警和六都村驻村律师结合相关案例,以贴近百姓身边的事情,深入浅出地向六都村老人协会的老人们和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不但要“尊法、学法、懂法、守法”,而且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和孙辈。驻村律师肖映坤律师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活动背景、什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和“打黑”的区别以及“黑恶势力”的种类做了逐一说明。随后向村民发放法治宣传小册子。

县普法办通过不断地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律六进”将法律送进乡村、送进校园、送进景区,让法律宣传渗透到海岛各个角落。

2.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户外法治宣活动要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才能避免宣传“冷场”的尴尬,抓住老百姓的兴趣,吸引他们,用寓教于乐让广大的老百姓接受普法宣传教育。2017年4月是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4月1日下午,县委宣传部同县国地税局在前江海滨长廊联合举办以“深化税收改革 助力创文促发展”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主题日活动,正式拉开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开场舞《青花瓷》、《舞韵盛世》和爵士舞等精彩的节目助阵,将本次税宣月启动仪式的现场气氛推向高潮。灯谜话税。启动仪式结束后,在长达600米的海滨长廊上,活动共准备了800条谜签、800份精美礼品供广大纳税人及灯谜爱好者参与竞猜互动,吸引了全海岛广大纳税人参加,还有不少来南澳旅游的游客驻足观赏,现场气氛热烈十足;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处、县公职律师事务所联合县灯谜协会在县城海滨路观海亭举办了“法律援助情系海岛相伴金秋”灯谜会猜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术语化身生动活泼的谜面,寓教于乐,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另外,活动现场还摆放了以“贯彻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宣传展板,图文并茂地向现场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内容和途径,现场设置法援宣传咨询台,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和发放宣传小册子。

3.利用好村(居)法律顾问这个优质法律资源

我县现在各个村(居)都配备了一名法律顾问,我们要充分发挥好驻村律师的法律专业人才的优势,让驻村律师既可做法律讲师,又可做法律参谋。去年是我县村(居)换届选举年,云澳镇普法办、云澳司法所按照县普法办的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联合驻村法律顾问单位汕侨律师事务所在云澳镇政府举办了主题为“提高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制讲座。云澳镇各部门负责人及镇所属9个村(居)的“两委”成员参加了学习。

四、保障措施

一是召开全县普法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是县普法办组织全县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考试,以为考促学,力使公职人员学法常规化。

三是各有关职能部门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引导人民群众走合法维权途径。

四是县普法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到乡村联合开展进村入户的普法宣传活动

五是希望县委、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法治宣传上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

                                南澳县司法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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