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南澳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纪党规学习,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予以推进。先后通过县司法局党组会、局支部党员大会、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大会等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研讨,高标准推进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宣、贯”工作。二是强化党纪党规学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成立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南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以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为契机,大力加强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召开党组会议、党支委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党员干部政治体检等活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通过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治队伍,以高素质法治队伍推动县司法局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强化统筹担当,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协调做好法治南澳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研究制定《中共南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南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推进2024年度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南澳县2024年涉外涉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持续加强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工作。二是统筹协调好法治建设考评工作。按照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要求,通知全县各有关单位按照考评标准和办法配合对应市级单位提供相关考评材料,配合做好汕头市“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按照法治汕头建设考评通知精神拟定考评材料清单、协调法治考评工作、整合法治考评材料,确保考评工作顺利推进。印发《南澳县2023年度法治汕头建设考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各整改责任单位对照考评反馈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三是提升法治建设结对效能。与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签订法治建设结对提升框架协议,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推进两地之间法治建设工作深度合作。与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建立“百校联百县”法律咨询服务团队。邀请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为南澳县领导干部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三)服务依法决策,全力当好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参谋助手。一是立足我县社会治理的现实问题,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各镇(管委)、县直各部门来文征求意见明确法律依据、提醒法律风险、明晰法律程序、提出参考意见等。组织法律顾问队伍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培训,更好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24年,共会办县委、县政府文件159件,答复各县直单位、镇政府(管委)发来的涉法征求意见函184件。二是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共同研究规范性文件清理事宜,梳理形成《南澳县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目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发现存在法律风险的表述及时要求责任部门进行修正,对存疑问题要求责任部门提供依据或补正资料。三是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收集、审查、呈报、公示工作。并督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规范严格履行决策事项相关法定程序,努力防范化解行政法律风险。
(四)深入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质效。一是积极推进行政职权下放工作。按照市关于县级职权下放的工作部署,调整下放县级职权1063项。组织县各涉及职权下放的部门在广东省政务服务平台上对下放职权进行延伸操作,确保线上线下职权清单一致。二是制发《镇高频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指南》。充分发挥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编制印发《镇高频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指南》,加强对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化、精细化、专业化指导。三是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四是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通过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复盘工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到各镇针对市场监管等专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司法所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导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开展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
(五)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一是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行政复议法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要内容,并组织对行政复议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关于行政复议法的培训,不断提升南澳县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组织办理好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复议案件办案流程的新规定,严格执行《南澳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流程》,认真办理好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宗,立案受理34宗,受理前调解7宗,不予立案1宗。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发出《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协调工作的函》2份,力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三是贯彻落实《关于设置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助力我县商贸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在南澳县司法局后宅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和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开展行政复议咨询和告知指引工作、协助开展涉企行政复议宣传活动和协助开展涉企行政争议调解和解等工作,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渠道。四是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对复议转应诉案件进行复盘,积极准备应诉材料。2024年,收到复议转应诉案件共7宗(含2023年结转案件2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同时,加强府院联动工作,按照“应调尽调”原则,积极促成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和相互信任,经调解,诉前联调成功1宗,诉中联调成功2宗,成功实现矛盾纠纷“案结事了”。
(六)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助推平安南澳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印发《开展“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推动各司法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等平台打造1个涉侨纠纷化解工作室,依法开展涉侨纠纷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力量,围绕家庭纠纷等较为突出矛盾纠纷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和稳控,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24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26宗,调解成功326宗,调解成功率100%,调解回访率100%,没有发现因不及时调解引发矛盾纠纷激化案件。二是推进“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社矫”建设。开展《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按照分类管控、有效施教及跟踪、全程监管的工作流程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监管。2024年,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发现私自外出、非法出境、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重新犯罪等情况,没有发现因矛盾纠纷涉重大风险的社区矫正对象。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的工作安排,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完成各功能室设置和外观标识配置,实现标识规范统一,做好南澳县“智慧矫正中心”书面申报材料准备工作以备考核验收,稳步推进南澳县“智慧矫正中心”项目的开展。三是落实好安置帮教措施。严格落实与监狱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各司法所对监狱提供的预释放人员信息进行核查,对监狱释放的重点帮教对象,积极联系村(社区)委会以及家属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从监狱接回,落实 “必接必送”,确保刑满释放人员接回率100%,使刑释解矫人员不漏管、不脱管。同时做好刑释解矫人员过渡性就业安置,帮助刑释解矫人员就业,尽快融入社会。
(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和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基层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动《关于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落细,积极推进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法治建设职能融入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二是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按照《南澳县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法律七进”为抓手,结合重要普法节点,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公职人员在线参加学法考试,加强公职人员法治教育。举办南澳县第七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开展2024年南澳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召开中共南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进一步推动我县“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开展南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民宿+普法+调解”特色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牵头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在深澳镇开展“民宿+普法+调解”服务品牌法治讲座,安排律师讲授有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民宿经营者提出的法律问题,为海岛民宿行业提示法律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依法经营管理。四是强化法律援助服务。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五是持续推进公证为民。组织开展公证处和公证员考核工作,强化公证处、公证员工作职责落实。强化公证咨询服务效能,耐心为群众排忧解惑,协助群众审核公证材料,减少群众办理公证时间和办事成本。
二、存在问题
2024年,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南澳县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建设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近年来,县司法局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但相比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县各职能部门工作亟待进一步沟通配合,在法治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力度还不够高。存在群众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信息渠道有待进一步通畅,与群众互动不够,供给的有效性相对不足。需要加强宣传,进一步畅通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渠道。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不足,宣传教育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宣传对象重点不突出,普法覆盖面不广,与群众交流互动不够,普法针对性仍需进一步加强。需要改进普法宣传方式,加强与群众互动,进一步提升普法质效。四是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式相对单一,针对性不够,在案例剖析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缺乏相对专业的指导。需要结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工作实际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发现的行政执法合规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阵地建设。研究制定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加强法治督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涉外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专班的作用,统筹协调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各镇做好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统筹协调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全过程记录、公示和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提升行政执法案卷的合规率。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制定《南澳县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对全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进行部署,督促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年底前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培训。
(三)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做好“八五”普法实施工作,研究制定2025年度普法计划,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采取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强化基层法治阵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更好服务各村(社区)的人民群众。稳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强化普法责任落实。
(四)持续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效能。开展涉律所、法律服务所的行政执法监督,坚持正风肃纪,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进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规范经营。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完善“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持续推进公证便民措施,进一步减证便民,减轻群众提供证明材料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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