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规定,因使用单位、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经我局核查,决定对南澳县誉铭民宿有限公司1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粤D10491(24)、产品编号:K32403023、设备编码:31104405002024110152、设备使用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水泥厂西侧田安山庄)予以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相关使用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如有异议,可向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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