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市教育局等部门《转发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的通知》(汕市教〔2018〕75号)、《转发关于印发〈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市教〔2018〕76号)、《转发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市教〔2018〕7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2月对汕头市潮汕民宿人才职业技能(汕头)有限公司提交的设立汕头市南澳县潮汕民宿人才职业培训学校(营利性)申请进行了审批工作。经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专家评估,现将设立汕头市南澳县潮汕民宿人才职业培训学校(营利性)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向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我们将对此进行核查。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4月27日
工作电话:0754-86802206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