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全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我县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落实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人负责日常的工作格局,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局政务公开网按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做好“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指标任务收官工作,谋划“十五五”时期我局法治政府工作。三是做好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相关工作,落实整改,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等活动,共召开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2场次。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把重大项目作为重要抓手,扎实有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全会部署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参加学法考试、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等;还通过召开党组会的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场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开创性;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全会工作部署,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引入实施,推进强县富镇兴村,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推进乡村振兴“新示范”,构建发展“高品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3.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我局制定了《2025年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内容和国家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基层的水平。同时,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系统学习渔农业有关法律,还举办了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今年来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1场线下专题法治讲座;线上培训渔业安全法律法规解读1场。
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优化政务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今年共73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对事项办理程序的精简,将各事项审批时限均压缩为1个工作日,优化了网上办事服务,有效提高了各类行政许可办理效率。今年来,我局受理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74宗;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4宗;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8宗;河道管理建设项目准予行政许可1宗;新办、换证、变更《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各为85宗、86宗;补发、新办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66宗。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秒批秒办”、“马上办”改革等措施。今年我局继续在全县实行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实现行政服务事项更透明、高效、便捷。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公示制度。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和方式申办行政执法证,今年我局15名执法人员通过网上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申领了执法证;在岗执法人员的名单及行政执法证号及时在南澳县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各种政府信息在政务网和其他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开。在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权责清单》,在县政府政务网公开《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等;二是将各类行政案件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还及时录入汕头市“双公示平台”并公示,在严格执法过程中把执法结果向人民群众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执法的公平和公正。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我局严格执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我局开展行政执法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执法程序制度化、规范化,突出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禽屠宰、水产养殖、渔船管理等重点领域,制定了《2025年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部门权责清单和我局执法实际修改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及《监管对象名录库》。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立管理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涉及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二是严格落实《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制度》,对照《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标准进行自我审查。今年来审查有关市场准入、 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5份,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强化依法决策。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广东正治律师事务所1名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重要合同签订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化解法律风险。今年来,法律顾问共参与合同签订法律咨询45宗;接受规范性文件咨询2宗,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2份;接受案件咨询3宗、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3份。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如水利工程项目、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完善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执行《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和风险防控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渔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办法》的规定,及时登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咨询行政执法处罚案件5宗,使渔农业行政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二)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落实11项下放职权工作,2022年我局和各镇(管委)已签订委托协议书,期限为5年,委托7项行政检查,另外4项为公共服务类。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我局制定了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配合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没有涉企乱罚款现象发生。
(四)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整治“违禁”农兽药,严厉打击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来,配合省级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监督、例行及专项抽检累计99批次,合格率98%;配合市级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及水产品监督、例行及专项抽检累计149批次,合格率98%;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例行定量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年度监测工作,累计完成390批次抽检,其中种植业监督12批次、种植业例行60批次、畜禽监督13批次、畜禽例行40批次、水产监督55批次、水产例行160批次,已全部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合格率100%。;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全县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禁限用农药残留酶抑制反应快速检测,今年来累计检测样品1099批次,合格率98.9%。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常规农药残留胶体金法快速检测,累计检测50批次,合格率100%全方位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加强检疫,加强畜禽检疫监督。今年来,检疫核准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 3453头份,到各养殖场和生猪屠宰场抽样检测生猪“瘦肉精”1320份,合格率均为100 %。;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今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因饲料或畜禽及畜禽产品问题引发的人畜中毒事故。
(四)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打击非法“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环境。今年来,共出动执法船艇668艘次,执法车辆101次,出动执法人员4843人次,检查渔船391艘次。各休渔监管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所有进出港的免休渔船进行仔细核查。在行政执法方面,处罚违反捕捞许可关于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处罚违规电鱼船案件、处罚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渔船、处罚未按规范喷涂船名牌的渔船等,今年来共办理渔业行政处罚案件62宗,发生2宗行政复议案件,发生3宗行政应诉案件都是胜诉;依法查扣涉渔“三无”船舶共15艘。二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宣传,以打击盗水及违法供水行为为重点,保证岛民生活饮用水供给正常。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全面运用“粤执法”办案。今年来,共运用“粤执法”办案行政检查44宗,行政处罚51宗。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制作拆除涉渔“三无”船舶现场会警示教育片;三是到农村基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经济组织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共约88场次,参与人数约1080人次;四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约4100份。
(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我局建立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33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习,本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学习,达标率达到100%。
五、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为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我局制定了《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成立了农业行政调解委员会。
(二)建立行政复议法调解机制。行政机关建立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是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重要内容。我局启动行政复议案件调解,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耐心通过现场调查、听取意见等方式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双方互谅互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今年来我局发生3宗行政应诉案件审判结果都是胜诉,认真执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六、存在问题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因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不足,导致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使用规范的执法文书形成的文字记录为基本形式,音视频记录需加强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主要靠法律顾问把关。由于近年来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相继修订,政策规定变化较大,法制审核工作本身专业性较强,而我局缺乏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并熟练运用的审核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力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还需加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落实“三项制度”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局的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占比偏低,从事一线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相关专业人员。三是法治建设有待加强。在局内部管理制度方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管理还需优化;在部门规范性文件方面,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还需加强。四是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于新政策、新规定的掌握不够及时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强,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全局政务服务水平,力促全局政务服务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精通业务、素质过硬具备法治思维的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人才输送的长期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落实机关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做好“九五”普法规划工作,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对象的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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