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全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我县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因人员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南农[2024] 107号),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落实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我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通过局政务公开网按时向社会公开,做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相关工作,及时落实整改,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列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等活动,共召开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3 场次。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把重大项目作为重要抓手,扎实有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参加执法案卷评审会、学法考试、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等;还通过召开党组会的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3场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开创性,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县委全会工作部署,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引入实施,推进强县富镇兴村,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推进乡村振兴“新示范”,构建发展“高品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3.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我局制定了《2024年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内容和国家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基层的水平。同时,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系统学习渔农业有关法律,还举办了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今年来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场专题法治讲座。
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优化政务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今年共85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对事项办理程序的精简,将各事项审批时限均压缩为1个工作日,优化了网上办事服务,有效提高了各类行政许可办理效率。今年来,我局受理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102 宗;由县政府许可,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5宗;由省农业农村厅许可,核发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14宗;受理核发取水许可决定书1宗;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14宗;新办、换证、变更《国内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各为 301宗、85宗、87 宗;补发、新办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833宗。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秒批秒办”、“马上办”改革等措施,今年来,我局在全县实行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实现行政服务事项更透明、高效、便捷。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公示制度。及时按法定条件、程序和方式申办行政执法证,今年我局 13名执法人员参加网上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全部合格,并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证;在岗执法人员的名单及行政执法证号及时在南澳县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各种政府信息在政务网和其他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开。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权责清单》,在南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公开《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等等;二是及时将各类行政案件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还及时录入汕头市“双公示平台”并公示,在严格执法过程中及时把执法结果向人民群众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执法的公平和公正。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我局严格执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我局开展行政执法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执法程序制度化、规范化,突出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禽屠宰、水产养殖、渔船管理和疫情管控等重点领域,制定了《2024年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部门权责清单和我局执法实际修改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及《监管对象名录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立管理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涉及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今年来审查规范性文件1个。二是严格落实《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制度》,对照《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标准进行自我审查。今年来审查有关市场准入、 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 9 份,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强化依法决策。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继续聘请丰粤律师事务所3名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重要合同签订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化解法律风险。今年来,法律顾问共参与合同签订法律咨询 45 宗;接受规范性文件咨询1宗,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1份;接受案件咨询2宗、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2份。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如水利工程项目、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完善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执行《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和风险防控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渔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办法》的规定,及时登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咨询行政执法处罚案件3宗,使渔农业行政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二)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落实11项下放职权工作,2022年我局和各镇(管委)已签订委托协议书,期限为5年,委托7项行政检查,另外4项为公共服务类。
(三)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整治“违禁”农兽药,按照《南澳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实施方案》,严厉打击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用添加剂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来,累计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1274批次,合格率为99.22%;开展县级农产品定量检测,累计抽检种植业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360批次,合格率99.72%;配合省级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及水产品监督、例行抽检累计53批次,合格率96.23%,配合市级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及水产品监督、例行抽检累计72批次,合格率100%,全方位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加强检疫,加强市场畜禽肉类产品检疫监督。今年来,检疫核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42 万份,到各养殖场和生猪屠宰场抽样检测生猪“瘦肉精”400份,合格率均为100%。;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今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因饲料或畜禽及畜禽产品问题引发的人畜中毒事故。
(四)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打击非法“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环境。今年来,共出动执法船艇585艘次,执法车辆310次,出动执法人员3530人次,检查渔船318艘次,各休渔监管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所有进出港的免休渔船进行仔细核查。在行政执法方面,处罚违反捕捞许可关于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处罚违规电鱼船案件、处罚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渔船、处罚未按规范喷涂船名牌的渔船等,今年来共办理渔业行政处罚案件95宗,发生4宗行政复议案件,其中2宗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决定撤销,没有行政应诉案件发生;依法查扣涉渔“三无”船舶共31艘(其中24米以上14艘),目前已依法没收拆解14艘,已查扣待没收拆解17艘,目前正在按涉渔“三无”处置相关程序推进中。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宣传,以打击盗水及违法供水行为为重点,保证岛民生活饮用水供给正常。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全面运用“粤执法”办案。今年来,共运用“粤执法”办案行政检查 62宗,行政处罚 90 宗。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制作拆除涉渔“三无”船舶现场会警示教育片;三是到农村基层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共35场次,参与人数约1500人次;四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约6000份。
(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我局建立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35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习,本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学习,达标率达到100%。
六、加大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力度
(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为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我局制定了《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成立了农业行政调解委员会。
(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按照县司法局通知要求,今年我局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我局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了培训。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和《汕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切实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无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七、存在问题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因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不足,导致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使用规范的执法文书形成的文字记录为基本形式,音视频记录需加强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主要靠法律顾问把关。由于近年来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相继修订,政策规定变化较大,法制审核工作本身专业性较强,如今更显复杂化,而我局缺乏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并熟练运用的审核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力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还需加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落实“三项制度”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局的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占比偏低,从事一线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相关专业人员。三是法治建设有待加强。在局内部管理制度方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管理还需优化;在部门规范性文件方面,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还需加强。四是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于新政策、新规定的掌握不够及时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强,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高。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精通业务、素质过硬具备法治思维的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人才输送的长期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落实机关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进一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普及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对象的法治素养。
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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