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2024-05-15 17:18
- 来源: 南澳县农业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大 中 小】
2024年3月23日
责任单位 (股室) | 完成时限 | 普法任务(重点内容) | 重点普法对象 | 工作措施 | 备注 |
执法大队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修订)等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 | 本系统工作人员、镇(管委)及村“两委”党员干部、群众 | 举办培训讲座、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宣传 | |
执法大队、农业管理股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修订)、《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本系统工作人员、镇(管委)及村“两委”党员干部、群众 | 举办培训讲座、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宣传 | |
水务管理股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本系统工作人员、镇(管委)及村“两委”党员干部、群众 | 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宣传 | |
畜牧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新修订、《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本系统工作人员、镇(管委)及村“两委”党员干部、群众 | 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宣传 | |
乡村振兴股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法》 | 本系统工作人员、镇(管委)及村“两委”党员干部、群众 | 举办现场活动及发放宣传资料 | |
农技中心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 本系统工作人员、镇(管委)及村“两委”党员干部、群众 | 举办现场活动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 | |
人秘股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 本系统工作人员镇(管委)及村“两委”党员干部、群众 | 集中学习、自学;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 时间:全年 | |
渔业股、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 本系统工作人员、镇(管委)及村“两委”党员干部、渔农民 | 发放宣传资料 张贴海报 宣传栏 现场活动 | |
填表说明:1.宣传内容填写宣传的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全称;2.活动方式包括讲座、培训、现场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