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职能
拟订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县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及对应市局科室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54-8680953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北计委六巷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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