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2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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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南澳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公开信息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公开事项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三)加强保密审查机制。定期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切实提高防范能力,严格做好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筑牢保密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质效仍有提升空间,如重要政策的解读不够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度有待深化。

  接下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管理规范,持续推进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的解读,进一步拓宽推广渠道,提升政策解读整体水平。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内容,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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