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澳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追加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追加资金的通知》(汕市财科教〔2024〕71号),汕头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追加补助资金为280000元,现将该资金安排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南澳县教育局反映。来信来电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 (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4-86813689
地址:南澳县后宅镇广新路南澳县教育局
南澳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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