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
兹有南澳县华泰港口贸易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延续港口经营,按照《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对申请资料的审查、条件查验、讨论研究等程序,现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粤汕)港经证(0060)号),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6日。
特此公示
南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