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
二、适用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办理;普通道路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从属事项)。
三、适用对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四、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五、许可条件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须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经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二)申请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车辆登记在经营业户或经营者名下;
2.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车辆检测合格,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
4.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
6.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六、提交材料及信息共享方式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提交材料:
1.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或在线填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已购、拟购车辆信息表。已购置车辆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拟购置车辆的提交: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含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驾驶员信息表以及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尚未聘用驾驶员的,提交拟聘用驾驶员的承诺书;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说明: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由受理单位通过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等渠道获取;其它所需的车辆技术资料、驾驶员从业资格等信息由受理单位通过省运政信息系统、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等渠道获取。
(二)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提供);
5.车辆前方45°角照片。
通过“一件事”合并申办(一)(二)两项业务的,标★符号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说明: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车辆卫星定位信息等由受理单位通过省运政信息系统、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等渠道获取。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附件2
附2-1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申请告知承诺的事项名称
申办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申请人基本信息
1.申请人名称(企业或个人):
2.□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三、申请告知承诺的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及车辆其他证明材料
□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四、审批机关告知
1.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需要具备的条件。
2.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将承诺内容纳入日常监管检查计划,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要求限期整改乃至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3.申请人作出的不实承诺以及拒不履行承诺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信用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公告),对申请人后续提交的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
五、申请人承诺
1.自愿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以上事项;
2.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承诺在 日内完成需要具备的条件,并接受行政审批机关的检查监督;
4.所做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述。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2-2 《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粤交运42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落实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