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蔡文钦、陈欧迪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2024年7月16日中午,在汕头市南澳县青澳湾发生一起突发事件,一名游客不慎溺水,失去意识,生命危在旦夕。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青澳湾摩托艇驾驶员陈欧迪、蔡文钦逆流而上,分秒必争,将溺水者从海上拖至岸边并实施急救,成功挽救了溺水者性命。
陈欧迪、蔡文钦以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拯救了一个家庭免于破碎的厄运,也温暖了整个社会的心房,他们的行为属于《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的见义勇为行为,我委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和确认,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4年8月8日-8月16日
受理单位:南澳县公安局(联系人:欧沛霖13502971081)。
汕头市南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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