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澳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南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南澳县公安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使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公安工作。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南澳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等环节,依法依规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操作标准规范,确保各项公开事项同步化、常态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不断的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与《条例》和上级要求,与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
下来,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政府运行机制为重点。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的为民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力促我局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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