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15-07-31 10:22
  • 来源: 汕头市南澳县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南澳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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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要求,现公布《南澳县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南澳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结合我县实际,组织机关人员对拟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在充分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界定范围和内容的情况下,明确区分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全面清理信息的基础上,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编制的《政府公开目录》为样,根据新情况完善和修订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认真依照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做好各项公开工作,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网上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

公开信息包括以下方面:

1、南澳县统计局

   (1)领导分工

   (2)机构职能

  2、部门文件

   (1)规范性文件

   (2)其他文件

  3、办事指南

    4、工作动态

  5、财政预决算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公开的形式

  1、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2、本机关在南澳县统计局内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统计局201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县统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相关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与县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了解还不是很全面。今后,县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我局的工作重点,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与质量,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县委、县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关注城市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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