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环城西路(国道G539连接线二期)道路建设与景观配套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 2024-04-2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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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环城西路(国道G539连接线二期)道路建设与景观配套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项目概要

       2019年11月21日,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环城西路(国道G539连接线二期)道路建设与景观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投[2019]11号)批复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为:项目位于南澳县后宅隆澳盐场新城区西侧,道路起点接规划龙门路,终点接现状中兴路。项目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989m,设计车速50km/h,道路标准宽度为32m,路面类型为沥青砼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管线、照明、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2020年8月17日,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澳县环城西路(国道G539连接线二期)道路建设与景观配套工程概算的复函》(南发改投计[2020]15号)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道路工程。路线全长约1031.706m,设计长度约982.805m。道路起点接规划龙门路,终点接现状中兴路。项目为城市主干路,路基宽度32m,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为50km/h。2、交通工程。(1)交通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无障碍设施标志、人行道标志及非机动车道标志、限速标志及禁停标志、减速让行标志、注意儿童标志、指路标志。(2)交通标线: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导向箭头、人行横道线、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3、管线工程。包含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燃气管线,其中雨水、污水、配水管由本项目配套,电力通信只实施土建,燃气管只预留位置。4、照明工程。包括电力配电及控制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及安全,车行道设计照度为30Lx,采用节能设计标准,LPD:主干路=0.74W/㎡≤1.2W/㎡。5、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绿化、滨江风光带绿化等内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已竣工,并于2023年1月6日完成竣工验收。

 二、评价结果

       通过核查、分析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勘查和问卷调查,综合各项评价指标得分情况,评定“南澳县环城西路(国道G539连接线二期)道路建设与景观配套工程项目”绩效得分为87.80分,绩效等级为“良”。

三、项目主要完成绩效

       截止绩效评价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南澳县环城西路(国道G539连接线二期)道路建设与景观配套工程项目已完成主要绩效如下:

       (一)完成道路建设及其相关配套工程

       项目建设完成位于南澳县后宅隆澳盐场新城区西侧的环城西路(国道G539连接线二期)道路建设及其景观配套,路线全长约1031.706m,设计长度约982.805m。主要建设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含雨、污)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电力、通信工程。项目于2022年4月23日开工,2022年12月26日竣工。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南澳县环城西路(国道G539连接线二期)道路建设与景观配套工程计划投资资金10989.35万元。截止绩效评价基准日,南澳县财政局拨付到位资金10989.35万元,南澳县政府投资代建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实际支出合计8021.11万元,尚有资金2968.24万元结余。

       (三)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公众满意度较高

       项目的建设缓解南澳县现有道路的交通压力,改善了区域交通环境和基础设施,提升区域通行速度,优化了南澳县的营商环境,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并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区域形象。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不明确。项目方案虽设定了整体目标,但未对项目的实施明确阶段性目标绩效,未制定相关建设时间计划进度表及分项工程的时间表,缺乏阶段性清晰明确、可量化的产出和效益指标,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不清晰不明确。

       (二)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及监督管理力度有待完善。项目未制定相关进度管理、质量控制、设计变更管理的监管程序、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监督管理存在不足。

       (三)项目实施过程部分流程未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批复已超过有效期,项目单位未及时向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程序申请延期。检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未及时备案。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项目单位未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要求,设置“1615代建项目”会计科目对所承担的代建项目建设成本进行会计核算。

       (五)资金管理不规范。该项目资金收入与龙滨路延伸段道路建设与景观配套工程项目资金收入未明确区分。结存资金较多,支出率较低。

       (六)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与施工方结算工程款的重要依据,项目已于2023年1月6日竣工验收,但至绩效评价报告出具日,项目尚未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手续。

五、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一)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提高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和管理力度

       (四)加快办理工程结算审核及资金支付结算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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