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深澳镇人民政府委托广州邦鑫海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深澳镇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中段
联系人:郑同志
联系电话:0754-86812805
传真:0754-86812856
邮箱:nanhaiyugu@163.com
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