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建字第4405232024GG0003475号
发证机关: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发证日期:2024年5月17日
建设单位(个人):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南澳
县政府投资代建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南澳县青澳瑞青路东段建设工程(二期)
建设位置:汕头市南澳县青澳西南片区
建设规模:瑞青路东段起于青江路,终于青澳路,道路全长300米,红线宽度15米。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面(车行道和人行道)、绿化、照明、交安等配套设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建字第4405232024GG000347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2.建字第4405232024GG000347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pdf
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