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23007018959C/2021-00066
汕头市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10
关于印发《南澳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住建通〔2021〕24号)
2021-12-13

关于印发《南澳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住建通〔2021〕24号)

发布日期:2021-12-13  浏览次数:-

各镇(管委),南澳燃安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岁末年初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元旦、春节元宵期间各类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元旦、春节元宵期间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南澳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0日



南澳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爆炸事故、辽宁沈阳10·21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严防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从即日起至元旦、春节元宵期间,在全县开展岁末年初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自觉从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政治高度,切实提高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把责任措施层层压实,上下一心,狠抓制度,落实“一线三排”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排查燃气储配站、各瓶组间及各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安全运行情况。一是重点排查储配站的生产区、监控中心、配电房、气化装置、燃气储区等重要点位的运行情况;二是对装卸、充装等重点作业环节,对场站内给排水、消防、防雷、安防、反恐等重点设施设备进行排查;三是排查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是否存在非法储存、充装、销售等行为。

  (二)排查燃气管道设施养护情况。一是重点排查燃气管道占压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情况;二是重点排查附属设备生锈腐蚀、老化残旧、维护不到位情况,附属设施安全防护措施、标志标识、警示标语布设不到位情况。

  (三)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商住混合体、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包括使用瓶装燃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密集公共场所内是否存在燃气管道腐蚀、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气具,使用环境是否通风,是否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钢瓶,是否已安装燃气报警器。

  (四)排查各类影响燃气管网安全的施工情况。针对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重点排查是否有相关工程建设审批,是否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施工区域内是否有警示标牌和管线标识,是否有燃气管道专项保护方案,是否做好燃气管线安全保护措施。

  (五)排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及燃气管道施工安全情况。全面排查燃气作业制度规范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是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动火及用电等危险源管控、检查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和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等,重点关注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六)排查城镇燃气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全面排查城镇燃气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情况,重点是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

  (七)排查燃气场站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一是重点检查值班值守制度、出入人员登记制度、气瓶充装登记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等建立情况;二是检查企业入户安检服务档案、隐患整改台账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履行入户安检职责,是否建立健全用户服务档案,确保入户安检不遗漏一户。

  三、工作安排

  各镇(管委)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全面开展岁末年初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台账,分类分级实施管控,闭环处理,进行跟踪督促和验收,夯实排查成效。同时,要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并将阶段性排查整治情况(含附件)和总结(含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分别于12月28日前和2月17日前报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元旦、春节元宵节日将近,各镇(管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二)落实监管职责。各镇(管委)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牵头组织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推动社会共治。各镇(管委)要根据排查整治情况,对城镇燃气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总结,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