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文件、计划
  主要包括: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局公务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编制了《南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3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时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提出申请
  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南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澳县后宅镇光明路3号工信大楼5楼南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6806090 
       电子信箱:stna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