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230070189752/2021-00027
汕头市南澳县统计局
2021-06-26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1-06-26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发布日期:2021-06-26  浏览次数:-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南澳县统计局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县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4]64429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026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165人,增长6.92%

1-1 近三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22212户,集体户338户,家庭户人口为63438人,集体户人口为99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9人减少0.33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11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3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3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南澳县统计局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5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我县3个镇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我县3个镇中,人口超过万人的镇有2.其中排名第一的后宅镇占全县常住人口[2]比重为60.13%

表2-1各镇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4]

2020

2010

全 县

64429

100

100

后宅镇

38737

60.13

61.31

云澳镇

16509

25.62

24.80

深澳镇

9183

14.25

13.89

二、地区人口变化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3个镇人口全部增加,人口增长分别为:后宅镇增加1765人,云澳镇增加1554深澳镇增加806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3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3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南澳县统计局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5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我县3个镇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32009人,占49.99%;女性人口为32220人,占50.01%。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14%上升为99.97%

二、3-1 近三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三、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3个镇中,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上的镇有1个。

表3-1 各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县

32209

32220

99.97

后宅镇

19322

19415

95.52

云澳镇

8251

8258

99.92

深澳镇

4636

4547

101.9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指县内3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3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南澳县统计局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5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我县3个镇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3]人口为10955人,占17.00%15-59岁人口为38373人,占59.5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101人,占23.4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274人,占15.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2.2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2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7.9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41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计

64429

100

0-14

10955

17.00

15-59

38373

59.56

60岁及以上

15101

23.44

其中:65岁及以上

10274

15.95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3个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65%之间的镇有1个,3个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14%

表4-2 各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

15-59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县

17.00

59.56

23.44

15.95

后宅镇

15.85

60.23

23.93

16.73

云澳镇

19.18

59.11

21.72

14.12

深澳镇

17.97

57.55

24.48

15.91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3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3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11373人,16-59岁人口为37955人。

[4]数据来源于《汕头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汕头市统计局、汕头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编,中国统计出版社)。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口受教育情况


南澳县统计局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5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我县3个镇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00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8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59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81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074人上升为1087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939上升为1523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218人下降为2739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752人下降为30125人。

5-1 各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县

10871

15235

27399

30125

后宅镇

13969

16307

27178

28652

云澳镇

6221

13895

26604

33570

深澳镇

6164

13122

29762

30143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26年上升至8.75年。

3个镇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以上的镇有1个,在9年以下的镇有2个。

5-2 各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

全 县

8.75

后宅镇

9.27

云澳镇

7.94

深澳镇

7.91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3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3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县内3个镇常住人口中的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南澳县统计局

南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5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我县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1269人,占79.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160人,占20.4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631人,乡村人口减少150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89个百分点。

6-1 近三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比重

二、流动人口[5]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5934人,流动人口为5934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93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003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8]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2073人,增长53.69%;流动人口增加2073人,增长53.69%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3个镇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3个镇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数据来源于《广东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编,中国统计出版社)。

[5]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6]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8]数据来源于《汕头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汕头市统计局、汕头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编,中国统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