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 南澳县审计局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南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实际定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http://www.nanao.gov.cn/stnasjj/gkmlpt/guide上查阅。
一、公开分类
1、组织机构
(1)领导分工
(2)机构职能
2、部门文件
(1)法律法规
(2)其他文件
3、行政执法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
(3)行政检查
(4)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4、办事指南
5、审计公告
6、工作动态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8、财政预决算
9、其他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2、本机关在南澳县审计局内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南澳县人民政府网或汕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政府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对申请获取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3楼人秘股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南101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信函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的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在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s://ysqgk.gd.gov.cn/754252/choice),在“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南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该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南澳县审计局人秘股
受理机构:南澳县审计局人秘股
办公地址: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101号审计局三楼
联系电话:0754-86802539 传真:0754-86802539
联 系 人: 吴文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