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东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经查,上述企业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两年或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涉嫌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现责令上述经营主体在2025年11月25日前依法改正相关违法行为,并接受相关调查处理。逾期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县市场监管局咨询联系电话:86816362,地址:南澳县后宅镇文化广场西侧。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