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年报公示已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二、年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其中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今年新增农业农村部门为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参与部门,商务、统计、外汇、社保、海关等部门继续开展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四、年报路径: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手机“粤商通”APP进行报送(个体工商户可选择向辖区市监部门领取表格进行纸质报送)。
五、温馨提示: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或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行政处罚。
年报不收费,请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
咨询电话: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54-86816362,
后宅镇市场监督管理所:0754-86809315,
云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0754-86852015,
深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0754-86898781,
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0754-86802941,
青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0754-86997081。
特此公告
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