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有效保障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根据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计划的函》文件精神,县预计下达管委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587095元。管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局2018年12月底印发的《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2024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用于协调管理支出,具体使用公示如下:
一、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
1、管委管理经费9290元。其中:4000元用于配合县生态公益林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营维护;3000元用于办公用品和管护设备维修更新配套:2290元用于协调配套县自然资源局宣传培训及检查验收等。
2、9290元拨付黄花山村用于生态公益林的协调管理支出。
二、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
79474元用于生态公益林管护员购买、管护工具购置、森林防火费用。
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489041元发放到林场。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即1月12日- 1月20日,凡对以上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森林公园管委反映。
联系电话:86802941
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