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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南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23007019505B/2025-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南澳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2-31
名称: 南澳县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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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5-01-26  浏览次数:-

  2024年,南澳县司法局在南澳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政治引领,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服务大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业务水平,大力推进法治南澳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抓牢政治建设,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思想政治根基。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予以推进。2024年,通过党组会组织集中学习2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13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通过党组会听取党支部有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发展党员等有关工作报告,研究党建工作。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2024年,召开党员大会7场次,党支部委员会13场次,组织党员到南澳渔民公馆、海史博物馆、总兵府廉政教育基地、烈士陵园等开展实地教育活动4场次。三是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制度,抓紧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2.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构建风清气正环境。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权力有效监督。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各项纪律规定和条例条令,常态化组织干部填报“三个规定”,确保纪律和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三是深化廉政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南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南澳县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工作计划》,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大力加强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召开党组会议、党支委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党员干部政治体检等活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3.以队伍建设为驱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干部考录、招聘、提拔、晋升等工作中,强化对政治表现的考察考核,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严把用人的政治关口。今年招录公务员3名,招聘事业干部1名,提拔使用干部3名,晋升干部职级1名。二是印发《南澳县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通过民主集中方式对干部进行平时考核,选取组织认可、群众支持的优秀干部进行公开表扬,并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印发《南澳县司法局约谈制度》《南澳县司法局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四是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发扬为民服务精神,开展各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双报到双服务”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防疫、净滩、创文、宣传、交通疏导、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活动。各岗位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落实法援为民、公证为民、复议为民、普法为民等相关活动,依法依规做好为民服务活动。

  (二)强化统筹担当,推进依法治理,全力当好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参谋助手

  1.锚定目标,法治南澳建设出实效。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各镇(管委)、县各单位总结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起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二是研究制定《南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中共南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部署推进2024年度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推进法治建设考评工作。按照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要求,通知全县各有关单位按照考评标准和办法配合对应市级单位提供相关考评材料,配合做好汕头市“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按照法治汕头建设考评通知精神拟定考评材料清单、协调法治考评工作、整合法治考评材料,确保考评工作顺利推进。印发《南澳县2023年度法治汕头建设考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各整改责任单位对照考评反馈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四是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培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会同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对照示范县有关指标,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有关材料收集,争取培育若干重点项目,加大示范创建孵化力度。五是开展专题述法活动。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开展述法活动,听取云澳镇党委、后宅镇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等5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就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会议述职,与会人员进行评议。六是研究制定《南澳县2024年涉外涉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推进涉外涉侨法治建设。举办南澳县涉外法治人才培训。传达学习省、市、县关于涉外涉侨法治建设的文件精神,开展涉外涉侨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业务知识等专题学习,教育引导涉外法治人才提高思想认识,立足本职工作,加强涉外涉侨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南澳县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水平。七是提升法治建设结对效能。与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签订法治建设结对提升框架协议,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推进两地之间法治建设工作深度合作。与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建立“百校联百县”法律咨询服务团队。邀请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为南澳县领导干部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2.当好智囊履行法律参谋职责。立足我县社会治理的现实问题,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各镇(管委)、县直各部门来文征求意见明确法律依据、提醒法律风险、明晰法律程序、提出参考意见等。组织法律顾问队伍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培训,更好地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24年,共会办县委、县政府文件159件,答复各县直单位、镇政府(管委)发来的涉法征求意见函184件。

  3.多措并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组织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印发贯彻落实通知、建立会商机制、召开培训会,组织研判分析,对《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进行部署,研究推进下一步工作。组织开展贯彻落实《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工作,梳理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领导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做到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职能下放监督管理。印发通知要求县各有关单位做好职权下放后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日常信息维护和职能延伸操作。通过召开工作会议、走访各镇(管委)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组织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关于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的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做好问题整改。召开镇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培训会,组织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案卷交叉评查工作。按照《汕头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镇街创建方案》要求,指导各镇按照创建示范镇的标准进行创建,培育条件比较好的乡镇作为示范镇。三是落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交叉检查任务。组建队伍到澄海区盐鸿镇对100个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形成初查报告报送市司法局。制作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将市司法局反馈关于执法交叉评查发现问题反馈给云澳镇,并指导云澳镇落实整改。四是持续执行行政执法案件数据周报机制。做好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周录入“汕头粤执法”和公示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执法案件数据的统计工作,推进广东省执法一体化平台的运用。五是组织开展2024年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题培训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课程,邀请市司法局平台工程师对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操作流程进行实操讲解,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六是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暨南澳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我县今年以来行政执法工作成效,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关工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服务高质量发展。

  4.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水平。一是发出《关于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等通知,转发《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情况的通报》等多份文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二是组织办理好行政复议案件。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宗,立案受理34宗,受理前调解7宗,不予立案1宗。办结31宗案件(含去年结转案件6宗),维持被申请人行政行为13宗,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1宗,确认被申请人行政行为违法1宗,撤销并责令重作7宗,责令限期履行3宗,调解结案6宗。案件主要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治安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个行政管理领域。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发出《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协调工作的函》2份,力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三是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对复议转应诉案件进行复盘,积极准备应诉材料。2024年,收到复议转应诉案件共7宗(含2023年结转案件2宗)。其中生效判决5宗,胜诉3宗,败诉1宗,原告撤回起诉1宗;另有2宗案件尚未审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同时,秉承“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和相互信任,经调解,诉前联调成功1宗,诉中联调成功2宗,成功实现矛盾纠纷“案结事了”。四是贯彻落实《关于设置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助力我县商贸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在南澳县司法局后宅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和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开展行政复议咨询和告知指引工作、协助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活动和协助开展涉企行政争议调解和解等工作。

  (三)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助推平安南澳建设提质增效

  1.纠纷化解质效稳步提升。一是持续指导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类调委会53个,其中镇(管委)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46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二是加强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力量,围绕家庭纠纷、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和宅基地纠纷等较为突出矛盾纠纷开展集中排查梳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和稳控,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24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26宗,调解成功326宗,调解成功率100%,调解回访率100%,没有发现因不及时调解引发矛盾纠纷激化案件。三是印发《开展“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推动各司法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等平台打造1个涉侨纠纷化解工作室,依法开展涉侨纠纷调解工作。指导镇(管委)、村(社区)调委会充实基层调解队伍力量,实现各镇(管委)、村(社区)调委会分别增加4名兼职调解员,全县调解员从原197人已增至393人。四是强化每周“诉调对接”“警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建立每周“诉调对接”“警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信息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每周“三调”工作信息通报工作机制,组织司法所做好每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风险研判。2024年,采用诉调对接调解案件1宗,采用警调对接调解案件31宗。五是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在深澳片区、云澳片区和后宅片区分三场次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调解能力,使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更加专业、更加规范。

  2.社区矫正对象在控稳控。一是按照分类管控、有效施教及跟踪、全程监管的工作流程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监管。每月召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风险研判例会,做好重点时间节点、重点人的排查和稳控工作。今年全县没有发生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的情况,社区矫正工作总体保持安全稳定。2024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名(其中缓刑**人、暂予监外执行**人),解除矫正**名。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名。二是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对辖区内有关人员开展调查评估,2024年共接受监狱、检察院、法院委托调查评估**份**人次。对接市强戒所抽调警察,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执法工作,全程参与到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名、训诫警告及入户走访等工作,今年以来,市强戒所抽调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名**场次,入户走访**人次。三是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名、走访、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活动,遵循以人为本、宽严相济、注重实效原则,有机结合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做到因人制宜、一人一策,不断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提高就业技能,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和顺利融入社会。四是稳步推进南澳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已完成各功能室设置和外观标识配置,实现标识规范统一。同时做好南澳县“智慧矫正中心”书面申报材料准备工作以备考核验收。

  3.积极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对监狱释放的重点帮教对象,积极联系司法所、村(社区)以及家属将刑满释放人员从监狱接回,落实“必接必送”,确保刑满释放人员接回率100%。同时把对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衔接函及相关信息转发给相应镇(管委),指导镇(管委)落实相应帮教措施。2024年新接收刑释解矫人员共72人,其中解矫人员25人,刑释人员47人。目前,我县在册刑释解矫对象共199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4人,解矫人员65人。

  4.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南澳县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落实月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坚持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持续推进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一是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安排律师每周不定期到驻法院工作站值班,并及时指派律师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实现100%指派律师提供刑事辩护或者法律帮助。二是贯彻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工作”和“汕潮揭”区域通办工作,切切实实方便符合条件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三是强化法律援助平台和队伍建设。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由值班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指派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认罪认罚见证。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目前,我县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均已完成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初审工作,实现镇级法律援助站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和联络员的业务水平。四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4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受援对象共89人次,接待来访91人次,接听来电咨询2人次,解答法律咨询93件。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0场次。

  2.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组织开展2024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签约和备案工作,组织各司法所和各律师所开展法律顾问信息“上墙”公示工作,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知晓度,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二是推进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全面推行1-2家律师事务所集中服务1个镇(街)新模式,形成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团队化服务机制,并组建村(社区)法律顾问团队。三是开展南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民宿+普法+调解”特色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召开特色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推进会,制定《南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民宿+普法+调解”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方案》,牵头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在深澳镇开展“民宿+普法+调解”服务品牌法治讲座,安排律师讲授有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民宿经营者提出的法律问题,为海岛民宿行业提示法律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依法经营管理,并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带领驻村律师开展日常走访活动,掌握民宿经营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服务需求。2024年,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服务743次,其中开展法制课或其他法律培训186场次,接受咨询549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宗,参与人民调解1宗,提供法律援助1宗,开展其他法律服务5宗,较好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做好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者的监管工作。一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二是印发《南澳县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对法律服务机构检查5场次,实现辖区内法律服务机构执法检查全覆盖。三是组织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关于“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情况自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对接查询。经排查,当前尚未发现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存在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情况。四是对辖区法律服务所申请变更住所并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合伙协议中有关住所内容进行审查,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变更。

  4.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推进公证业务顺利开展。按照2023年10月与汕头公证处签订的备忘录引导前来公证群众通过线上办理公证或到汕头公证处线下办理公证,并协助群众审核公证材料,为群众提供方便,减少群众办理公证时间和办事成本。2024年,县公证处为当事人预审资料、联系到汕头市汕头公证处办理公证共10宗,到濠江公证处办理公证2宗,共接受公证法律咨询95人次,其中包括接受群众来电来访22人次,在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上接受咨询共15人次。

  5.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基层法治建设。一是根据汕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积极统筹推动《若干措施》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落细,协调各镇落实司法所列席党政联席会议机制、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拓宽矛盾纠纷调处渠道、组织召开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类案件行政纠纷化解工作座谈会、在后宅司法所设立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结合南澳实际逐步探索打造渔业行业普法阵地、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村(社区)等措施,积极推进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法治建设职能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五)强化法治供给,推进普法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订《2024年南澳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全县开展全年普法工作。以“法律七进”为抓手,结合重要普法节点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地方特色开展涉渔、涉农、涉民宿经营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社会热点开展涉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结合业务特点开展行政复议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法援惠民生”系列普法活动、“农民工普法宣传”系列普法活动等。2024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40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7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60多人次,参与普法活动的群众人数达3000多人次。

  2.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按照省、市普法办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工作要求,将云澳镇南台村、深澳镇榴城社区作为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对象,将青澳管委后兰村作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预培育对象,指导推进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工作。推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组织三家律所为深澳、云澳和后宅片区“法律明白人”授课,落实全县185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律培训。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全县共15名村(居)法律顾问同88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结对子。

  3.推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南澳县第七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进一步夯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推进全县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活动按部署安排、自评自查、社会评议、实地考察和报告评议五个阶段对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进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各行政机关普法经验进行总结。

  4.强化全县公职人员法治素养和法律学习意识。组织全县2927名公职人员于9月2日—10月25日在线参加学法考试,以考促学不断强化学法意识。组织开展2024年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旁听庭审录播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旁听庭审案件,切实做到以案促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5.做好普法工作总结。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对2024年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推动我县“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为南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在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队伍建设方面,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县司法局的工作量大幅增加,但编制并未相应增加,导致“事多人少”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职能的发挥,加上部分岗位人员流动较大,岗位稳定性不足,为司法行政业务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的阻碍。法治建设方面,法治推进力度有待加强,与县各职能部门工作亟待进一步沟通配合,在法治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复议应诉方面,存在工作人员理论知识的储备更新不够,在处理多种类型的行政纠纷时经验不足,工作人员的综合办案能力素质仍有待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力度还不够高,群众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信息渠道不畅,供给的有效性不足,“问需于民”做得不够好。社区矫正方面,“智慧社矫中心”建设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社区矫正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规范。普法宣传方面,存在普法宣传力量不足,普法宣传对象重点不突出,普法覆盖面不广,普法督导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单位普法重视度不够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队伍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改进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强化政治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开展督查。

  (二)继续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研究起草2025年南澳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环节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法治在南澳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充分发挥述法评议对加强监督、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功能,进一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大法治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能力。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监督领域建设,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广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构建全闭环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提升县级部门、各镇执法办案质量。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注重裁判与实质性化解的融合统一,聚焦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实质性化解争议的最优方式。

  (四)持续推进治理能力建设。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引领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更好发挥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支撑作用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继续加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

  (五)持续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效能。开展涉律所、法律服务所的行政执法监督,坚持正风肃纪,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进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规范经营。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完善“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持续推进公证便民措施,进一步减证便民,减轻群众提供证明材料的负担。

  (六)持续推进普法工作。做好“八五”普法实施工作,研究制定2025年度普法计划,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强化法治阵地建设,全面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稳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强化普法责任落实。